周末精選|柯文哲法庭公播名場面曝光!二審「斷崖關」沒過將入獄喪政治路 法界揭關鍵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台北地院3月26日依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4罪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關於後續二審,法界指出4罪當中若背信仍判柯有罪,將定讞不得上訴三審,柯文哲二審須拼背信改判無罪,躍過這道「斷崖」,否則其餘3罪不論怎麼判,他將因背信罪先入獄、終身不得參選公職。此外,北院3月31日公開京華城案法庭公播影片,其中柯文哲怒嗆檢察官「邪惡」與檢察官廖彥鈞以《動物農莊》名言回擊等激戰場面,引發熱議。
柯文哲一審4罪判刑17年 北檢不服要上訴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認定柯文哲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210萬元「政治獻金」是賄款,助京華城取得不法容積獎勵百億元利益,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罪,2罪為想像競合犯(一個行為同時觸犯數個罪名),從重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13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
一審另認定柯文哲侵占外界捐給民眾黨的600萬元、還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柯文哲競選總統的政治獻金共6134萬餘元,分別依公益侵占2罪判刑2年、3年6月;柯文哲另涉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餘元,支付黨工薪資,依背信罪判刑2年6月,4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判決出爐後,台北地檢署已表示將針對一審判決「違誤、不當」之處提起上訴,具體理由尚未公布,法界研判檢方不服的原因,應與柯文哲行動硬碟中記載「1500」未被認定收賄1500萬元,且判刑17年與檢方求刑28年6月有落差有關。
柯文哲的律師團也表示,收到判決書後研議上訴。
柯文哲4罪遭判17年 各罪刑度與犯罪事實
| 犯罪事實 | 罪名 | 刑度 |
| 透過7名人頭收受沈慶京210萬元政治獻金 | 違背職務收賄罪 | 13年 |
| 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 公益侵占罪 | 2年 |
| 與李文宗、李文娟共同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柯文哲、吳欣盈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款項共計6134萬6790元 | 公益侵占罪 | 3年6月 |
| 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共計827萬1095元支付柯文哲競選總部員工薪資 | 背信罪 | 2年6月 |
| 應執行17年 |
柯文哲背信罪一審有罪 二審若也有罪就定讞
京華城案一審從收案到宣判耗時1年4個月,而下次總統大選將於2028年初舉行,京華城案能否於大選之前全部判決確定,有待觀察,不過,對柯文哲的政治前景而言,二審已出現迫切危機。
律師廖芳萱表示,《公職人員選罷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均於第26條第十項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因此京華城案一審將柯文哲判到10年以上,目前狀態是不能參選,但若後續二審改判「10年以下」,又變成可以參選。
廖芳萱進一步指出,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的法定刑度,由於均可判到5年以上,都是三審確定,但背信罪刑度5年以下,原則上是二審確定,具體來說,背信罪若一審判有罪,二審也判有罪,就是二審定讞;一審有罪,二審無罪,也是二審確定;但若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依據大法官解釋保障有罪被告上訴權益,還可以上訴三審。
針對背信罪能否上訴三審,一名司法官補充表示,背信一審有罪、二審無罪,如果檢察官認為背信犯行與這名被告的同案其他罪嫌有關聯,例如假設背信與公益侵占有關,由於公益侵占罪是三審確定,那麼即使背信一審有罪、二審無罪,檢方還可上訴三審。
律師:背信罪是柯文哲二審「斷崖」危機
至於柯文哲的二審可能訴訟策略,一名曾任法官的律師直言:「如果考量參選公職、角逐2028總統、副總統大位,背信罪部分是柯文哲二審面臨的最迫切危機,而且沒有認罪空間,他必須全力以赴拼背信無罪,先跳過這道『斷崖』,跳不過就要先去坐牢,且終身不能參選公職,不用等到其餘收賄等3罪三審確定。」
原因是即使柯文哲二審承認背信罪,請求輕判、宣告緩刑,緩刑也無濟於事,雖暫時不用服刑,但仍不能參選,因《公職人員選罷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均於第26條第九項規定,只要判決有期徒刑定讞,即使宣告緩刑還是不能登記參選。
京華城案一審判決結果引發各界熱議,柯文哲當天召開記者會激動怒嗆「民進黨才是...共匪」,並於3月29日和民眾黨支持者上凱道嗆賴清德「沒有用的」、「我絕不屈服」。
法庭公播引熱議
京華城案熱度於宣判後因「法庭公播」持續加溫,台北地院3月31日將京華城案的法庭公播影片上網公開,曝光辯論、宣判過程,包括柯文哲於聽到自己遭重判,轉頭看律師的瞬間,以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開庭時疑在旁聽席後方打瞌睡,再引發討論,其中多處攻防陳述更成為「名場面」。
柯文哲火力哽咽提家裡沒傭人 律師拿騎單車照背書:不可能貪污
例如柯文哲於言詞辯論時,回憶有天回家看到妻子陳佩琪跪在地上做家務,他哽咽說:「我是很節儉的人,我們家裡沒有傭人。」以及柯的律師當庭播放柯文哲「騎腳踏車上班照」,強調他生活簡樸,不可能貪污。
柯文哲還多次痛斥檢察官「邪惡」、「淪為政治打手」、「如同網軍」、「寫小說」、「編故事」等語,最後陳述時,柯強調京華城容積審議過程公開透明,公務員也都在合法範圍內處理,自己不可能有「幹壞事」的念頭,他盯著法庭內的公訴檢察官說:「你們真的要跟林俊言(北檢偵辦京華城案的主要檢察官)綁在一起嗎?」並感嘆京華城案一定會變成歷史事件,影響深遠,「如果政治力不要進來,不會搞成這樣子」。
檢察官廖彥鈞反擊柯文哲
公播影片中,公訴檢察官廖彥鈞回擊柯文哲的陳述也引發熱議論,他對於柯文哲指檢察官「是邪惡的,以害人作為職志」等言論當庭反擊,他自認是認真的檢察官,對工作有自己的理想,深信這份工作可以幫社會帶來利益。
他說,自己看過被害人留下的淚水、捍衛過的被害人利益,不會少於在場任何一位法律人,強調檢、辯各有立場,但不應妖魔化彼此,檢察官本於證據,讓法官瞭解被告應負怎麼樣的責任,「每一個案件我們都全力以赴,每一場審判都是追求公平正義必經的過程」。最後並引用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的小說《動物農莊》名言:「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反嗆「希望永遠不要再有下一個『比別人更平等』的京華城案。」
廖彥鈞的言論讓網友讚嘆如日劇《HERO》中飾演檢察官的木村拓哉,地檢署同事分享貼文並稱讚廖彥鈞「檢察魂大爆發」,但也有民眾批評廖彥鈞在演戲,他的學霸背景和經歷也引發討論。
京華城案是法庭公播首例 去年修法通過柯文哲聲請適用
法庭公播是立院去年6月三讀修法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並於10月16日上路,條文中規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可依職權裁定或依當事人聲請,以適當方式公開播送辯論及裁判宣示。
柯文哲於去年12月京華城案辯論前,聲請「法庭直播」,柯希望將開庭攻防過程和宣判「同步」上網播送,但合議庭根據《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規定,駁回直播聲請,僅裁定於宣示判決後5日公開播送錄影畫面,且播送範圍只有事實及法律辯論部分,不包含證據提示、被告最後陳述。京華城案也成法庭公播全台首例。
法庭公播遭質疑「選擇性公布」
京華城案的法庭公播曝光後,不僅影片內容受到各界關注,司法機關也遭議論,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3月31日在臉書貼文,質疑司法院「選擇性公布」,剪掉許多證人在庭上證稱「檢方竄改、超譯筆錄」等濫權偵辦的片段。
司法院、北院分別發聲明澄清,強調絕無選擇性公布,因為依據立法院通過的法庭公開播送條文,公播內容僅限於「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程序錄音、錄影,不包括證人詰問或提示證據等程序,京華城2025年12月15日至同月24日的全部言詞辯論程序,以及今年3月26日的裁判宣示程序,均為完整呈現,未經任何事後剪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