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藉「媽祖交流」來台佈共諜網!羈押中病逝 6軍人收賄洩密全重判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曾任長沙人民代表大會委員的港商丁小琥,假藉「媽祖交流」等名義多次來台,吸收我國現、退役軍人發展間諜組織,高檢署先前依《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陸海空軍刑法》刺探、蒐集軍事等機密罪,將丁小琥、退役中校王文豪、譚俊明,現役士官長呂芳契、少校楊博智與胞姊中尉楊千慧、楊女丈夫少校邱翰林等7人羈押禁見,起訴後由高等法院審理,審理期間丁小琥病逝,高院今判決6名現、退役軍人8年6月至4年6月徒刑,丁小琥因死亡公訴不受理。
6名現、退役軍人中,判刑最重的是案發時現役空軍飛彈指揮部少校管制官邱翰林,邱男被判8年6月,空軍飛指部中尉人事官、邱妻楊千慧判刑8年、國防部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退役中校譚俊明7年2月、陸軍司令部戰備訓練處退役中校王文豪7年、陸軍裝甲兵指揮部士官長呂芳契6年、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機械化步兵少校參謀官、楊千慧胞弟楊博智4年6月。
楊博智偷用同事電腦 趁參加親屬公祭洩密
高院新聞稿指出,楊博智基於刺探、蒐集犯意,趁同事短暫離開座位、電腦尚未進入保護程式之際,私自操作同事的軍用電腦,並透過雲端硬碟上傳,蒐集及洩漏軍事機敏訊息,楊博智另於與姊姊楊千慧一起參加親屬公祭時,洩漏個人承接的專案內容、單位機敏資訊給楊千慧。至於其餘被告的實際犯行,高院新聞稿並未說明。
此案審理時,6名現、退役軍人均認罪、自白犯行,除了邱翰林以外,其餘5人繳回犯罪所得8萬元至50萬元不等,合議庭認為這些軍人明知為境外敵對勢力發展組織、洩漏或交付公務、軍事機密,可能造成國家安全重大損害,竟為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所派遣的丁小琥等人發展組織,長期性、繼續性、計畫性地招募與吸收現退役軍人,並刺探、收集機密或公務資料,審酌後將楊博智等6人判刑8年6月至4年6月不等。可上訴。
丁小琥於今年春節前夕病逝,高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丁小琥匯款1112萬當報酬
高檢署先前起訴指出,丁小琥為香港籍中國大陸人士,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申請來台,會晤他所發展、吸收的在台組織成員,並透過公司帳戶轉匯台幣1112萬餘元,供成員提領支用,並由被告王文豪等人負責發放成員工作報酬。
藉媽祖交流名義來台發展組織
據了解,得年68歲的丁小琥是大陸湖南拓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長沙市工商業聯合會副會長,且為湖南省芷江媽祖文化交流協會副會長,曾任長沙市第13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華僑外事委員會委員,10多年前開始多次透過媽祖交流名義來台,2018年開始在台發展組織、蒐報機密情資。
夫妻、姊弟檔3軍官均被吸收
丁小琥透過陸軍司令部戰備訓練處退役中校王文豪,吸收國防部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退役中校譚俊明,進而將4名現役的軍士官納入組織,包括陸軍裝甲兵指揮部士官長呂芳契,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少校參謀官楊博智,楊博智的胞姊、空軍飛指部中尉人事官楊千慧,以及楊女的丈夫、空軍飛指部少校管制官邱翰林。
要求軍人開戰時「消極不抵抗」
這些現、退役軍人應丁小琥指示,蒐報部隊機密資料,丁男還要他們在兩岸開戰時,要說服軍中同袍「消極不抵抗」,丁男陸續透過地下匯兌,將1112萬餘元工作費交付給涉案的現、退役軍官當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