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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經營權之爭激戰!寶佳捍衛12董事提名 法院裁准假處分

堡新投資委任律師林正疆(右起)、葉建偉日前召開記者會,批中工董事會曲解法令又狂踩法律紅線。堡新提供 zoomin
堡新投資委任律師林正疆(右起)、葉建偉日前召開記者會,批中工董事會曲解法令又狂踩法律紅線。堡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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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中華工程董事會本月10日宣布,董事會成員、寶佳集團陣營佳峻投資、華建公司及堡新投資所提名的12席董事候選名單,為違法超額提名,不列入5月21日股東會改選候選人名單。堡新等公司隨即向智財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希望法院在相關訴訟確定前,暫時准許回復12人名單,商業法院今天中午裁准,寶佳陣營隨即繳納330萬元擔保金,並進一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假處分。

商業法院裁定理由

商業法院指出,本件起因為兩造對於依《企業併購法》申報持股之股東,所提出之董事候選人名單是否合法,有所爭執。

合議庭依據現有卷證資料,認為中工公司定於今年5月21日召集股東常會選舉第28屆董事及獨立董事(4席董事及3席獨立董事),基於《公司法》、《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中工公司董事會對於少數股東提名之董事候選人名單,僅得採形式認定(審查)。依據佳峻公司單獨提名之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大華公司與堡新公司共同提名之董事候選人名單,形式上均未超過上開董事應選名額;中工公司自行解讀證券交易法及企業併購法之立法精神與法律實質,排除上開名單,即非單純形式認定(審查),違反相關規定。

另外,合議庭考量增加董事候選人,股東更能從中選任適合公司需求之董事,可促使董事會決策考量多元化,且股東會選舉結果係以出席股東全體投票之結果定之,不因董事候選人名單中列入上開名單而受影響,無礙中工公司之公司治理與健全發展,因此准許佳峻公司,及大華公司、堡新公司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

中工:尊重法院假處分裁定

中華工程今下午回應:「中工尊重商業法院假處分裁定。」

堡新、大華及佳峻對商業法院裁准假處分,今發聲明感謝法院即時釐清爭議、定紛止息,具體維護股東基本權利與資本市場秩序,充分展現司法撥亂反正功能。

整起爭議源於中華工程將於今年5月21日舉行股東會改選4名董事及3名獨董,堡新投資、大華建設、佳峻投資各提出一份候選人名單,但中工董事會本月10日以「超額提名」為由,刪除堡新等3股東提名的12名候選人,堡新等3公司隨即向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今天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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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工程 # 寶佳集團 # 經營權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