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注意!動保新規鐵腕將上路 評核差可勒令全數案停止!不改重罰15萬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動物實驗目前的科學與醫藥進步中仍是「必經過程」,但為保護動物福利,農業部修正「實驗動物照護管理辦法」,過去面對評核較差的機構,僅能採取勸導或限制經費補助,強制力明顯不足,修法加強動物實驗機構的鐵腕管制,較差的機構若未改善,其所有實驗計畫「通通不能通過」,違規執行就「直接開罰」3萬至15萬元,並勒令停止實驗,若未改善可連續開罰,最快第4季上路。
農業部4月14日預告「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6條、第6條之1修正草案,經60天意見收集,今日表示意見截止。
本法是於80年7月13日訂定發布,期間歷經5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107年4月24日,為強化動物科學應用機構之實驗動物照護委員會或小組之組織,明定照護委員會或小組應置召集人;另為促使照護委員會或小組落實其任務,及強化實地查核評核結果較差等級機構,未改善前之行政措施及管制措施。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向《知新聞》說明,修法重點為第六條之一,不管是學校老師還是專家,都要經過實驗應用小組審核才能去進行動物實驗,過往進行這些機構查核時,常常發現實驗應用小組的狀況不好,由於是勸導改善,導致機構的改善不強烈。
去年就針對機構評核比較差的,農業部行文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科技部、經濟部、衛福部等,對未來補助經費做限制,但發覺對實驗動物比較差的機構或實驗者沒有很大強制力。
所以這次的預告重點,未來這些動物實驗機構被查核較差,在沒有改善之前,動物實驗機構就沒有權力核准動物試驗計畫,舉例,中國醫藥學院的評核較差,若沒有改善,所有中國醫藥學院的實驗計畫「通通不能通過」,違規執行就「直接開罰」。
陳中興強調,動物保護法就是要用來保護動物權益,為何開門允許動物實驗,是因為動物實驗在科學進步是必經過程,但仍希望在實驗過程中,能讓動物使用數量減少,其次,減少動物實驗過程痛苦。
陳中興也說,即使現在這個辦法沒有修正,所有的動物試驗仍要經過委員會的審查,現在即便沒有經過委員會的審查也可以開罰,不用等到新法通過。
新法就是針對倫理委員會不進行內部審查控管,導致機構評鑑變得較差,沒有改善之前,機構所有送的計畫都不能核定跟執行,一個單位只有一個機構,若違規執行,可依《動保法》第29條,開罰3萬至15萬元,並勒令停止實驗,若不改可再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