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撞斷路燈肇逃
根據曝光影片,31歲何姓男子,今天(29日)清晨6點多駕駛白色特斯拉電動車,沿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行駛,突然高速往右偏移撞倒路燈,路燈遭連根拔起,整支橫躺馬路中間,何男肇事後完全未下車查看,反而逕自離開現場。
轄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獲報趕赴現場,發現路燈倒下位置,已阻礙大墩十一街東往西行之車流,立即管制實施疏導,通報相關單位至現場處置,由於案發路口監視器遭撞毀損無法勘驗,經擴大調閱附近監視畫面,鎖定肇事白色特斯拉,並在環中路三段車廠附近,找到等待車廠開門維修的何男。
何男供稱,清晨4點多下班準備返家時,因精神不濟,在西屯區福科路發生交通事故,當下撥打電話告知女友,女友到現場後非但未關心其狀況,反而出言數落、責罵,兩人發生口角,女友自行搭乘計程車離去。
事故處理結束後,何男開車途中越想越氣,行經黎明路又撞斷路燈後擅自駛離,儘管何男酒精濃度測試為零,警方訊後仍將其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社會秩序維法》究辦。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一款,汽車駕駛人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照1個月至3個月。另《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5條第二項規定,毀損路燈、交通號誌、道旁樹木或其他公共設施,處6000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