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前應充分告知並經客戶同意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個別自然人與券商往來的授信額度達新台幣3億元或證券商淨值1%、取其高者,經清楚告知客戶並經同意後,可查詢客戶在銀行包含不動產、動產、企業投資、週轉金等4類借款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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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投資理財、銀行可查券商借貸餘額
銀行業部分,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說明,從10/31起,銀行在新承作個人貸款案件時,若客戶的資金用途屬於「投資理財」,就要事先告知並取得客戶同意後查詢,而可查詢券商的資料包含融資融券、證券業務借貸、有價證券借貸、不限用途款項借貸4類的餘額。
不過,張嘉魁也強調,查詢到的券商資料僅為參考資料,銀行仍會依據授信5P原則綜合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即借款戶(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償還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未來展望(perspective)。
媒體關心跨業資料查詢的邊界不一致,即銀行聯徵為月資料、券商是每日資料。黃厚銘說明,證交所蒐集的是最新的每日資料,券商也有衡量過資料更新頻率,屬風險可控,繼續依照現行頻率查詢,並最快11/2首個營業日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