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道路救援網」版主涉毒駕!辯:我吃威而鋼、大正感冒藥 騙法官結果慘了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宋姓男子2024年11月間開車被警察攔檢,他同意採尿被驗出甲基安非他命、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日前遭北檢依刑度3年以下的毒駕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命宋男接受勒戒,一審裁准後,宋男向高等法院提抗告,辯稱事發當天有吸食電子菸並服用日本大正感冒藥、合力他命EX-B群、黑瑪卡壯陽藥、威而鋼等4種藥物,但絕無吸毒,可能是大正感冒藥含有安非他命成分,才驗出毒品反應。高院法官請榮總等機構鑑定,結果指出電子菸及4種藥物都不可能驗出安毒陽性反應,高院認為宋男被檢方起訴後還騙法官,顯無自主戒毒決心,裁定將他強制勒戒確定。

逃避勒戒求情:本性善良、準備結婚
宋男日前出庭時向高院法官求情,自稱本性善良,因家中經濟變故,大學還沒畢業就架設道路救援網站,從事24小時道路救援服務,個性獨立、進取,為家中主要經濟來源,且有女友準備結婚,一旦進入勒戒所,失去人身自由,勢必使雙親無人照料陪伴,家中經濟也陷入困境。
至於宋男被驗出吸安,原因是他2024年11月28日凌晨2時許,開車行經北市林森北路,未依規定開啟大燈,警察認為可疑,攔查後經過宋男同意採尿,送驗結果呈現甲基安非他命、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移送法辦。
已遭起訴刑度3年以下「毒駕」罪
檢察官訊問時,宋男矢口否認吸毒,辯稱案發當天有服用威而鋼、黑瑪卡壯陽藥、合力他命EX-B群、日本大正感冒藥等藥物,可能日本大正感冒藥含有安非他命成分,才驗出毒品反應,並提出這些藥物的包裝或仿單為證,但檢察官不採信,依毒駕罪起訴,現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法官感嘆「身癮好斷,心癮難除」
另一方面,檢方向法院聲請命宋男勒戒,一審認為宋男「顯無面對自身仍有毒癮,須戒除毒品的毅力及決心,難以期待宋男能自主完成完整的戒癮治療期程」,因此裁准將他強制勒戒,宋男提抗告,仍堅稱自己沒有吸毒,可能日本大正感冒藥含有安非他命成分,才會驗出毒品反應。
高院法官為求慎重,請台北榮總等單位鑑定本案日本大正感冒藥等4種藥物,以及宋男被查扣的電子菸彈,結果顯示宋男的電子菸彈並無毒品成分,至於威而鋼、合力他命EX-B群、黑瑪卡壯陽藥與日本大正感冒藥的所有成分,都不會導致宋男尿液驗出安非他命與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法官認為宋男直到高院訊問時還在撒謊,顯然沒有誠心面對自己所犯下的錯誤,何況毒品「身癮好斷,心癮難除」,宋男不僅要有戒毒的動機,而且必須要有學習抗拒毒品誘惑的自我覺察與調控方式,高院同樣認定宋男沒有誠摯接受戒癮治療的毅力及決心,因此駁回抗告。宋男確定將被強制勒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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