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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警驚接恐嚇電話!男問「可不可以在捷運放炸彈?」  急加強巡邏

出版時間:2025/10/20 10:26
社會 突發現場
曾伯愷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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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台北市捷運警察隊本月18日晚上,接獲一名男子來電,以中國大陸口音挑釁恐嚇問:「可不可以在捷運上放炸彈?」執勤警員欲詢問其身份與所在地,對方竟直接掛斷電話。警方不敢大意,已通報北捷沿線台北、新北警方加強巡邏與防範作為。

捷運警察加強站體內巡邏。翻攝畫面 zoomin
捷運警察加強站體內巡邏。翻攝畫面

北捷警接獲恐嚇電話

據悉,台北市捷運警察隊勤務指揮中心,本月18日晚上9時56分,接獲一名疑似中國大陸口音的男子,以境外來電恐嚇「可不可以在捷運上放炸彈?」還多次強調「我現在特別想放炸彈」,並自稱「我有精神病」。值勤警員進一步詢問男子身分與所在地後,對方拒答並掛斷。

北捷警方暫查無恐嚇情事

台北捷運警察隊立即通報線上勤務員警會同站務、保全聯巡,針對與捷運站體月台、大廳、廁所、車廂等,加強搜索巡查有無可疑物品或人士,暫時無發現上述恐嚇情事,研判是起惡作劇。

捷警接獲恐嚇電話,派員加強巡邏。翻攝畫面 zoomin
捷警接獲恐嚇電話,派員加強巡邏。翻攝畫面

雙北警聯防

北市捷運警察表示,已於18日起要求線上勤務員警提高警覺及加強防範,並落實保密作為,避免造成民眾驚恐;另外已聯繫刑警大隊後續偵處及防制事宜,同時通報與捷運軌道相連的新北市警察局,要求同步強化巡邏與防範。      

警呼籲民眾別觸法

捷運警察隊呼籲,《刑法》第151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隨意轉發散播是類訊息,亦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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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捷運警察隊已聯絡新北警,一同加強巡邏。翻攝畫面 zoomin
北市捷運警察隊已聯絡新北警,一同加強巡邏。翻攝畫面
捷運警察加強站體內巡邏。翻攝畫面 zoomin
捷運警察加強站體內巡邏。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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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捷 # 恐嚇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