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院:恐逃亡串證
台中高分院指出,彰化地院審酌謝新隆、謝典霖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涉罪名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原審並認為,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定兩人可能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若僅命兩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仍不足以確保後續追訴程序順利進行,原審羈押禁見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因此駁回兩人的抗告。且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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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中秋返家團圓落空
檢方偵辦謝典霖等人涉嫌以議會餐會為參選溪湖鎮長的姑姑陳貞妃宴客賄選,以及涉嫌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等情節,日前對謝典霖等人發動搜索約談,向法院聲押禁見謝典霖和父母3人。
彰化地院召開羈押庭後,裁定謝典霖父子羈押禁見,謝典霖母親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父子兩人的律師隨後提出抗告,希望撤銷羈押裁定,但今遭駁回確定。
據了解,謝典霖父子收容於彰化看守所期間作息正常,謝典霖偶爾閱讀書籍,如今抗告遭駁回,兩人中秋節前返家團圓的期望落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