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處境艱難!勞動部擬修法 製造業、漁撈業雇主負擔招募費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移工在台灣關於強迫勞動與公平招募的議題,備受國際關注,勞動部今(9)日表示,將修正《就業服務法》,全面禁止扣留勞工證件,另也會推動修法,於3年內落實製造業及漁撈業雇主,須於聘僱契約期間內支付移工海外招募費及相關費用。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長洪申翰針對防制強迫勞動與公平招募議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勞動部在報告中表示,歐盟《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規章》(FLR)及美國《關稅法》第307條等法規,已明確要求企業須落實「公平招募」原則,移工不應承擔相關招募成本,我國企業須與時俱進,避免面臨貿易限制及遭供應鏈排除的經營風險,另外,「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承諾事項中,我國也明確承諾有關禁止留置勞工證件、協定生效3年內禁止向製造業與漁撈業移工收取招募費,以及落實執行現行法規禁止強制向移工收取仲介服務費的承諾。
勞動部強調,國內製造業多將移工事務委由仲介公司代為招募及管理,若未良好監管仲介公司,易使企業在面對國際人權稽核時,難以回應供應鏈的高標準要求,一旦被認定存有強迫勞動風險,企業將面臨產品遭扣押、退運或品牌抽單等經營衝擊,進而影響國際競爭力甚至損及企業形象。
對於防制強迫勞動與公平招募的配套措施,勞動部表示,在公平招募部分,將修正《就業服務法》有關扣留證件規定,全面禁止雇主或仲介扣留勞工護照、工作許可等身分文件及收取保證金等行為,洪申翰也說,今天上午行政院院會將討論《就業服務法》修法事宜。
勞動部也說,2月已經公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也與經濟部合作,並舉辦多場說明會宣導,另外,勞動部將檢討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將公平招募精神,納入評鑑指標的評分項目。
在移工直接聘僱的部分,勞動部說,規劃跨部會整合建立許可與健保申請單一申辦服務、擴充直聘服務量能,並增設彰化及高雄直聘分中心,另已成立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專案辦公室,1月於菲律賓設置首個海外據點。
對於仲介收費面向,勞動部指出,國際高度關注我國製造業及漁撈業落實公平招募移工情形,但我國以中小企業為主,需逐步調適,將協助引導企業及供應鏈轉型,給予調適期及必要的行政支持,並推動修法,於3年內落實製造業及漁撈業雇主,須於聘僱契約期間內支付移工海外招募費及相關費用。
勞動部也說,現行規定下,移工入國後如有需要,可自由選擇委任仲介公司提供服務,並依規定簽訂委任契約,且必須有服務事實才能收費,收費也不得超過法定標準,並不得強制收費,勞動部將引導仲介機構收費應透明化及合理化,並加強宣導、定期抽查移工及仲介,透過年度評鑑等檢核方式,加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