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張淑晶入獄4年現身!坑殺百房客判16年5月求翻案 出庭一句律師急阻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有「惡房東」之稱的張淑晶因長期以各種不平等契約坑殺房客、動輒誣告租客與家屬,被害者多達百餘人,吃上多件官司,被依詐欺、誣告、偽造文書等罪判刑8年6月、5年6月徒刑不等定讞,2021年10月20日入監服刑,法院針對張淑晶41項犯行,裁定應執行刑16年5月。已服刑4年多的張淑晶主張詐欺、誣告等案有新事證,聲請再審,高等法院今早10時許將她提解出庭,律師表示聲請調閱本案多件租賃契約,庭訊約10分鐘結束時,張淑晶突然問法官:「什麼時候可以閱卷?」律師急制止:「妳話太多,法官有很多事要處理,很辛苦。」
張淑晶上午雙手上銬,由法警押解現身高等法院,她披頭散髮、手裡抱著厚厚一疊卷宗,對於聲請再審的原因,《知新聞》記者問她:「怕被關太久嗎?」但她刻意別過頭未回應。
想拿原子筆作筆記 法官不准
今天庭訊一開始,張淑晶向法官林記宏表示想「記錄一下」開庭內容,但林法官並未同意,並說明:「最好是不要拿筆。」意指受刑人被戒護出庭時,不得接觸有危險性的尖銳物品。
聲請調閱租賃契約
法官接著問張淑晶:「聲請再審的理由是什麼?」張淑晶說:「請律師回答。」律師表示本案有多名房客指控張淑晶詐欺、簽約後擅自增刪租賃契約內容,但先前歷審審理時,有7份租賃契約無法閱卷,也就是說,張淑晶在案發後沒有檢視過這些契約,無法確知所謂「增刪內容」究竟是她自己還是房客的字跡,這部分有必要釐清,且為新事證,因此聲請閱卷。
律師制止張淑晶追問法官:妳話太多
法官請張淑晶對此表示意見,張淑晶還是說:「請律師回答。」律師隨即告訴法官:「當事人(張淑晶)心理上有調適過來,我有提醒她少說情緒話。」
庭訊約10分鐘結束,法官告知法警將張淑晶送回監獄,這時張淑晶突然問法官:「什麼時候可以閱卷?」律師立即制止她追問,並說:「妳話太多,法官有很多事要處理,很辛苦。」
張淑晶被帶離法庭後,記者問她:「心情有調適過來嗎?」但她沒有回應。
欺騙法院點交人員 判刑8月
張淑晶(57歲)2014年與合夥人黃鐸租下新北市一棟3層樓透天厝,簽約前對房東說要當辦公室,事後卻敲掉部分牆壁改建為多間套房出租,房東發現房子結構被破壞,怒告要求返還房屋勝訴確定,但法院強制執行時,張、黃卻找3名人頭假裝房客並偽造租約,欺騙前往點交的法院人員,佯稱房子還有房客在住,導致執行筆錄記載「本件承租人提出租賃契約書...故今日無法點交」,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張女、黃男各8月、7月徒刑定讞。
通知服刑拒報到 遭拘提抓去關
新北地檢署通知2人於2021年10月20日上午10時報到發監執行,但僅黃男報到,張淑晶直到下午3時仍未現身,檢察官簽發拘票,警察於下午5時許拘提張淑晶,移送新北檢後發監執行。
偷改租約坑殺房客 還誣告索賠
當時張淑晶另有2件大案由法院審理中,她從2013年起,以未蓋騎縫章的租約和百餘名房客簽約,事後再偷加「提前解約須付4個月租金」等坑殺房客條款,然後控告房客索賠押金、違約金,法院分為「第一波78名被害人」、「第二波80名被害人」2案分別審理,後續最高法院各判張淑晶5年6月、8年6月徒刑定讞。
獄中纏訟多件官司
張淑晶坐牢後,繼續打其他官司,一年多前她在台中女子監獄因工廠工作分配糾紛,與一名謝姓女獄友爭吵,謝女毆打張淑晶並撕毀她的法律資料,張淑晶怒告傷害、毀損文罪,台中地院2025年7月判謝姓女獄友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另外,張淑晶不滿獄方沒收她的「訴狀筆記本」,認為訴訟權受到侵害,打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但憲法法庭2025年9月裁定不受理,理由是張淑晶並未具體說明憲法權利受到何種不法侵害。
張女還以自己罹患罕見疾病、經濟困難為由,聲請訴訟救助,希望免繳裁判費,但法官認為她先前有資力處理多起房產交易,不符合救助條件,駁回她的聲請。
此外,張女另因車牌在入獄前被吊銷、家族糾紛等事由興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