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小店家導入行動支付租稅優惠再延3年 新增KIOSK也適用

出版時間:2025/12/12 19:13
財經 政策法規
林巧雁 文章
財政部延長行動支付租稅優惠。梁建裕攝。 zoomin
財政部延長行動支付租稅優惠。梁建裕攝。
分享 分享 連結 訂閱 APP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財政部今日宣布延長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租稅優惠,自2026年施行延長至2028年底。新增納入使用具行動支付功能的多媒體資訊服務機(KIOSK)結帳收款者為適用對象。

現行導入行動支付且符合要件的小規模營業人經申請核准,自核准當季至2025年底,每月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20萬元,仍按稅率1%查定課徵營業稅。

如有以下情形停止適用:使用行動支付結帳收款單季行動支付比率(行動支付銷售額占查定銷售額比率)為零;累計行支比率未達設定目標(第1季至第4季累計行支比率未達5%;第5季及第6季、第7季及第8季、第9季及第10季、第11季及第12季,各該2季累計行支比率分別未達9%、13%、17%、21%);單季實際銷售額達240萬元。使用KIOSK結帳單季實際銷售額達240萬元也不再適用。

小商家使用行動支付可續享租稅優惠。全支付提供 zoomin
小商家使用行動支付可續享租稅優惠。全支付提供

另外,大眾化消費飲食店(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依作業規範申請核准者,可繼續免使用統一發票及按查定銷售額適用1%課徵。

大眾化消費飲食店使用行動支付或KIOSK結帳收款,2026年至2028年,即使符合使用統一發票,仍可繼續適用查定課徵的3年緩衝期間。 

大眾化消費飲食店,於作業規範屆期後,2029年起不再屬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此類營業人每月查定銷售額未達20萬元者,屬小規模營業人,仍適用查定課徵;已達20萬元者,自2029年起應使用統一發票。

下載知新聞APP

⭐️ 即刻下載《知新聞》App!免費!

# 小店家 # 財政部 # 行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