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潭子排水溝驚見「藍色瀑布」 里長急通報!元兇曝光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潭子區大豐路一處排水渠道,今天上午驚見不明藍色液體持續流入溝渠,鮮豔藍色廢水沿著排水口傾瀉而下,在水面形成大片藍色擴散區塊,引發居民擔憂是否有人趁大雨期間違法排放廢水,東寶里長林銘泉接獲通報後立即到場了解,並通知環保單位查處;台中市環保局追查後發現,是附近民眾清洗油漆刷及油漆桶時,未做好防範措施,導致水性油漆廢水流入溝渠,已依《水污染防治法》告發並要求立即停止相關行為。
居民驚見排水溝藍色廢水急通報
潭子區東寶里里長林銘泉表示,今天上午接獲鄉親反映,大豐路一段186巷旁排水渠道出現異常藍色廢水,疑似遭人偷排污染物,他獲報後隨即前往現場查看,發現藍色液體自渠道邊坡排水口流出,並沿著溝渠排入大排,擔心恐影響周邊水環境與生態,因此立即通報環保局派員追查污染來源。
從現場照片可見,排水口不斷流出鮮藍色液體,與原本混濁灰色水體形成強烈對比,藍色水流匯入渠道後逐漸向外擴散,周邊農田及住家環境也讓居民憂心污染恐進一步擴大。
環保局:民眾清洗油漆桶釀禍
環保局表示,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到場稽查,確認現場確有藍色廢水流入溝渠情形,經沿線追查後發現,污染來源並非工廠偷排,而是附近民眾清洗油漆刷及油漆桶時,未妥善收集廢水及採取防範措施,導致含有水性油漆成分的清洗廢水直接流入排水系統,進而造成渠道水體變色。
環保局指出,民眾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因此依法告發處分,並當場責令立即停止清洗行為,避免污染持續擴散。環保局指出,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二項規定,在水污染管制區內,於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者,可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
林銘泉呼籲,維護水環境與生態資源需要全民共同努力,若民眾發現河川、排水渠道出現異常變色、異味或疑似違規排放情形,應立即向里辦公處或相關主管機關通報,以利第一時間查處,共同守護地方生活環境及水域生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