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颱巴威進逼台灣
根據中央氣象署公布颱風資訊,強颱巴威今天下午2時中心位置在北緯18.7度,東經129.0度,即在鵝鑾鼻的東南東方約920公里處,以每小時20轉23公里速度,向北北西轉西北進行,已對巴士海峽、臺灣東南部海面及臺灣東北部海面構成威脅,發布海上警戒。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二級開設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同步於下午2時成立二級開設,下午3時召開第一次工作會報暨情資研判會議,由指揮官內政部長劉世芳主持,跨部會成立災情監控、搜索救援、疏散撤離、收容安置、交通工程、水電維生、農林漁牧等組別,並與地方政府視訊了解目前防災整備狀況。
業主應加強四大防災措施
新北市勞工局也提醒,颱風來襲前,各企業應針對不同作業特性,加強四大防災措施準備,同時以保障勞工生命安全為首要考量,降低天然災害引發的職業災害風險。
勞工局呼籲:業主落實四大防災措施
勞工局說明,企業針對不同作業特性加強防災措施部分,首先營造工地務必檢查施工架、圍籬、塔式起重機及物料堆置是否穩固,移除懸掛帆布或廣告物,並確保排水與擋土設施功能正常。
其次,針對高風險潛勢區域,如臨水、邊坡及土石流潛勢區,應設置警示設施,並備妥救生衣、安全帽及通訊設備等防護裝備。
再者,外送平台業者,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後,應立即停止派單,待風雨減弱後,重新評估作業風險方可恢復運作。
最後對於災後復原作業,應特別注意感電、墜落、倒塌物及物體飛落等危害,確實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陸警宣布 外送平台要停止派單
勞工局強調,若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地區已宣布停班,勞工若未出勤,雇主雖可不發給工資,但仍建議優於法令照常給薪。因業務需求經勞工同意上班時,雇主除建議加給工資外,應主動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保險等協助。
雇主違職安法最高罰300萬
倘若勞工出勤後發現工作場所有立即危險,可行使「退避權」撤離至安全場所,雇主不得以此視為曠工、扣薪、解僱或扣發全勤獎金。
勞檢處長林澤州表示,颱風期間雇主若未落實防災與安全整備,依《職安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若因疏失導致職災,更須承擔民事、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