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施工害太魯閣號出軌49死!包商先判囚10月定讞 2罪撤銷發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鐵太魯閣號2021年4月2日上午在花蓮清水隧道口,撞上翻落邊坡的吊卡大貨車而出軌,釀成49死200多人受傷慘劇,釀禍原因是隧道上方包商違法施工、操作不當,導致大貨車翻落軌道。花蓮高分院去年依肇事逃逸、過失致死及《政府採購法》妨害投標罪,判包商李義祥應執行12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判決李男妨害投標罪10月徒刑定讞,其餘2罪發回更審。同案被告越南籍移工華文好,無罪確定。
李義祥曾遭羈押270天 現戴電子腳鐶防逃
此案發生後,李義祥於2021年4月4日起遭羈押270天,2022年1月21日獲法院裁准6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須配戴電子腳鐶接受監控。法院近日裁定李義祥須每天以個案手機自拍,傳給監控中心報到,提高防逃強度。
最高法院發回理由
最高法院撤銷李義祥肇事逃逸、過失致死2罪的前審判決,主要理由是前審判決沒有完整論述過失致死部分的量刑,且肇事逃逸部分的法律論述也需要釐清。
貨車熄火邊坡 挖土機吊掛滑落釀禍
依據花蓮高分院判決,李義祥於2021年4月2日上午9時許,載越籍移工華文好到清水隧道北側邊坡施工,駕駛吊卡大貨車行經工地便道轉彎處時,因貨車熄火停在下坡路段,李義祥指示華文好將停放一旁的挖土機開到大貨車後方,接著以環狀布帶在貨車上打結,李義祥再操縱挖土機挖斗,企圖拖拉大貨車,但因過程中布帶破損脫落,大貨車於9時27分許滑下邊坡,墜落清水隧道北口東正線軌道。
太魯閣號出軌翻覆 49人枉死
不料1分鐘後,台鐵408次火車行經該處,袁姓司機員發現雖緊急剎車,但因剎車距離不足,車頭撞上大貨車後,火車瞬間出軌翻覆,撞上清水隧道口,再於隧道內猛力撞擊,導致49人死亡、200多人受傷,鐵軌也因車廂撞擊力道過猛,毀損約875公尺。
惡劣的是,李義祥發現自己闖了大禍,竟未通報救護人員,反而離開事故邊坡,前往西正線明隧道施工現場,隨後再折返事故邊坡現場觀看。
李義祥違法投標遭停工 偷施工釀禍
檢方還查出,李義祥借用他人名義違法投標,且未依標案施工圖監督改善既有道路彎道路面及邊坡安全防護措施,遭台鐵處罰停工,但李義祥於案發當天仍載華文好到該處施工,釀成慘劇,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肇事逃逸、妨害投標等罪起訴。
肇事逃逸、過失致死2罪發回更審
此案一審2022年11月間依過失致死、妨害投標2罪,判決李義祥應執行7年10月徒刑,肇事逃逸無罪,理由是他當時不在大貨車上面。
二審花蓮高分院認為李義祥在大貨車翻落邊坡後,並未報警或通報,觸犯肇事逃逸罪,2025年5月,依肇事逃逸、過失致死、妨害投標3罪,改判應執行12年6月徒刑。
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判決維持妨害投標罪10月徒刑,這部分定讞,其餘肇事逃逸、過失致死2罪,發回花蓮高分院更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