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瞬間!女童雙腿遭輾骨折
三民一分局指出,事件發生於昨天下午近5時許。當時6歲的蔡姓女童正準備步行穿越十全一路,而63歲的林姓女子駕駛轎車,正沿著十全一路東往西方向行駛。疑似因視線死角或疏忽,林女並未注意到前方的蔡姓女童,車頭迎面撞上女童後,車輪直接輾過女童雙腿。
現場目擊民眾驚呼連連,女童因痛楚倒地無法動彈。然而,肇事的林女非但沒有下車協助指引救護車或查看傷勢,反而選擇直接駕車駛離現場,涉嫌肇事逃逸。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並鎖定車牌,在案發後1小時內便循線找到林女,並通知其到案釐清案情。
警方初判:雙方皆有違規 肇責待釐清
警方針對現場及路權進行初步研判,認為這起車禍雙方皆有疏失。肇事林女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而受由送交交通大隊進行進一步的鑑定與分析。
肇逃代價大!恐面臨5年以下刑責、吊銷駕照
雖然詳細肇責仍待釐清,但林女撞人後逃逸的行為已觸犯法律重罪。警方表示,林女未留置現場處理逕自逃逸,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涉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將遭到吊銷駕駛執照的處分。
刑事責任部分,林女已涉犯《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案已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擴大追查:家長是否疏於照顧
此外,由於傷者為年僅6歲的兒童,警方也指出,將通知女童家長到案說明,以釐清家長在照顧上是否有所疏漏。
依據法規,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將會承擔相應的行政罰處罰;同時,若調查發現家長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獨處或處於易發生危險環境」之規定,家長恐也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