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師生搭同輛計程車 網友拍下上傳引議論
據悉,threads社群一名網友,今天上午上傳一段影片,內容是一群幼兒園幼生及老師,沙丁魚般共擠一輛計程車,返回新北市三重區幼兒園。網友寫道,計程車載了大約15名幼稚園幼幼班小朋友,特別點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請重視幼童校外教學」。
網友轟把小孩當安全氣囊
影片發出迅速累積不少網友分享轉傳、留言,有網友說「小朋友和大人一起坐在副駕明顯違規」、「好扯,拜託連絡社會局」、「正常的幼兒園是不會這樣做的」,甚至有網友怒轟「甚至前座的老師還抱一個小孩,當安全氣囊」、「好奇家長們知不知道小孩要搭車去校外教學」等。
警依道交條例開處最高1萬8000元罰鍰
對此《知新聞》詢問警方表示,檢視影片內容,確證司機違規事實明確,經聯繫司機到派出所釐清,司機表示,自己是幼兒園幼生家屬,當時是出於好意,才會幫忙載送。
警方調查發現,第一趟是1名老師帶11學生,第二趟是2名老師帶3名學生,警方因此第一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0條1項4款,汽車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數額之規定,開處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另處汽車所有人違規紀錄一次。
教育局依法開罰業者9萬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經查該私立幼兒園於7月14日辦理畢業活動排演,返程時以幼生家長自有車輛,分2趟載送15名幼兒及3名老師返回園所,涉及使用一般自用車輛載運幼兒及超載情形。
教育局已要求幼兒園立即檢討改善,並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1條及第56條規定,裁處幼兒園負責人9萬元罰鍰,以維護幼兒交通安全及權益。
教育局:幼園載送有相關規定
教育局提醒,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及《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幼兒園載運幼兒應使用符合規定的幼童專用車輛,並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報教育局備查,不得以一般自用車輛載運幼兒。
教育局將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及不定期辦理稽查,針對違規案件列管追蹤,督導幼兒園落實交通安全管理;同時呼籲家長共同留意幼兒接送車輛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如發現疑似違規情形,可立即向教育局反映,共同維護幼兒就學安全與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