濺血照嗆京華城案司法官「命債命還」!工程師、前護理師獲釋一哭一笑 求刑曝光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妻子7月1日不幸墜樓亡,引發外界質疑彭振聲先前疑遭檢察官施壓認罪,隔日有網友在社群網站Threads貼出京華城案11名偵查、公訴檢察官姓名、照片及血痕特效照片,寫著「命債命還」,另有3名法官照片、姓名也被製圖公布。北檢分案偵辦後,查出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工程師戴瑞甯先製圖貼粉專,曾任護理師的女子林惠珠取用合成圖並加上「命債命還」文字,轉貼Threads,日前將2人聲押獲准,今依恐嚇、違反《個資法》等罪將戴男、林女起訴,分別求處7月以上、6月有期徒刑。
北院今早11時許召開移審庭,戴瑞甯承認觸犯《個資法》但否認有恐嚇犯意,法官中午裁定將他限制住居,無需具保,戴男離開法院時面露微笑,對於記者提問僅說「謝謝」。林惠珠當庭啜泣認罪,同樣獲裁定無保釋放、限制住居。

供稱司法官照片是「賈仙姑」提供
今開庭時,戴瑞甯承認觸犯《個資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供稱司法官頭像是網友「賈仙姑」無償提供,但他不認識對方,也不知道對方姓名及真實身份,案發前他因為找不到京華城案楊姓法官的照片,所以在粉專留言請網友提供,然後「賈仙姑」就提供相關照片。
至於檢方起訴的恐嚇罪,戴瑞甯否認有恐嚇犯意,堅稱他PO出司法官照片是因為不滿彭振聲妻子墜樓事件,依據媒體報導彭振聲在法庭外抱怨檢察官的內容,他認為彭遭檢方不當訊問、羈押後,彭妻心情鬱悶才會墜樓。

曝犯案動機與彭振聲妻子墜樓有關
法官問戴男,檢察官照片上合成的血跡是什麼意思,他回答:「代表彭振聲妻子的血。」並強調不是要恐嚇檢察官。
戴男請求法官讓他具保停押,讓他回家協助妻子照顧小孩,並說他被羈押期間,家中大小事都是妻子在處理。
檢察官對於是否繼續羈押戴男,表示尊重法官判斷,但若法官讓他交保,希望能限制出境、出海,以便後續審理順利進行。
法官還問戴男的職業為何,他說自己是「UI(User Interface)設計師」,設計使用者介面,法官問:「是工程師嗎?」戴男想了一下說:「設計師。」
法官聽完雙方陳述後,裁定無保讓戴男回家,但須限制住居在新北市汐止區住處,並諭知下次開庭時間是9月26日。
戴男得知自己可以回家了,在法庭裡露出笑容,隨即由律師陪同離開,記者請他說一說感想,但戴男不願受訪,僅說「謝謝」,搭上計程車離去。
接著由林惠珠應訊,林女啜泣坦承觸犯《個資法》及恐嚇罪,法官同樣裁定讓她無須繳納保釋金就可回家,僅限制住居在台中市住處。
林女離開法院時用資料遮臉,記者問他對於這樣的裁定,是否要謝謝法官,林女沒開口,但連續猛點頭表示感謝,她的律師幫她回答:「謝謝司法。」

戴男不滿彭振聲妻墜樓事件 製圖恐嚇11檢察官
起訴指出,戴瑞甯(39歲)長期關注京華城案偵查、審理事項,並在臉書創立「迷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長期蒐集偵辦、審理京華城案的司法人員照片,用於「迷因台式民主」粉專文章圖檔編排、設計。
戴男因不滿京華城案偵辦、審理過程以及彭振聲妻子墜樓身亡,7月2日上網以「血跡」、「噴濺」等關鍵字搜尋相關圖案,透過製圖軟體與北檢11名檢察官的頭像照片合成,照片上沾有血跡,並加上職稱、姓名及「聽說這些人今天在法庭上聽到彭妻的死訊,輕蔑的不屑一顧。好像離開世界的只是一隻蚊子#記住他們的臉」等文字,上傳「迷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散布加害京華城案11名檢察官生命、身體、自由及名譽的圖文,令11名檢察官瀏覽後心生畏懼,並損害11人名譽權及公正執行職務形象。

不滿網友指責 加碼恐嚇3法官
另外,戴男不滿刊登的圖文遭網友非議,進而將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合議庭江俊彥等3名法官照片,透過製圖軟體加上「又有人跑來挑釁我叫我有種不要刪文,還有人在留言版貼新聞,說北檢已經火速分案偵辦上篇北檢照片+灑了點番茄醬的文,是在暗示我涉及恐嚇?原來公布司法官的照片會涉及恐嚇?是類似這樣嗎?#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文字,照片上方載明「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林女取用圖文+「命債命還」恐嚇檢察官
戴男貼出相關圖文後,「迷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追蹤者林惠珠(42歲)也對於彭妻墜樓事件感到憤慨,從粉專下載本案合成圖,於7月2日在台中市北屯區居所,以不知情的周姓男友所申請的Threads帳號,上傳戴男製作的檢察官合成圖並加上「命債命還」4個字,表示要加害11名檢察官生命、身體、自由,並煽惑大眾對11名檢察官恐嚇或傷害。
戴男、林女各遭求刑7月、6月
北檢審酌被告戴男、林女的犯行造成司法人員執行職務時內心巨大壓力及人身安全疑慮,嚴重挑戰司法威信,更造成社會大眾惴惴不安,甚至引起模仿效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惡性不輕,今依《刑法》恐嚇罪、《個資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起訴2人,考量2人犯罪情節、前科素行、教育程度、犯後態度等情狀,建請法院量處戴男有期徒刑7月以上、林女有期徒刑6月。意指希望法院判決讓戴男坐牢,林女則有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的機會。至於妨害名譽部分,11名檢察官和3法官均未提告。
此外,林女的周姓男友雖被檢方列為本案被告,但無積極證據可證明他與林女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犯罪嫌疑不足,北檢今將周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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