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區夜店女公關有保護令仍遭殺害 官員挨批「備詢台上踢皮球非常難看」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日前發生信義區夜店公關谷姓女子取得保護令後仍遭殺害的憾事,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列出時間軸並表示,被害人5月初驗傷、報案,案件卻直到8月才移送,質疑「人死了才移喔?」後續更一度痛批,相關單位今天來備詢,但基本的事實都還沒有掌握清楚,「大家在備詢台上面踢皮球,我老實跟大家講,很難看、非常難看、非常難看,一群官員在上面踢皮球,司法院說沒有,警方說有,所以誰在說謊?」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就「因應近期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令之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白委黃國昌轟:官員在台上踢皮球很難看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時提到,信義區女公關命案,被害者谷姓女子5月初驗傷、報案,警政署副署長廖美鈴說,這起案件於8月初移送至檢方,黃打斷質疑,「人死了才移喔?」並點出警方協助當事人申請保護令,但法官開庭時,卷內未附上「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量表」,也沒有驗傷單、傷勢照片等資料,只有被害人單方筆錄,無從判斷加害者劉男的危害性,因此通知谷女補上相關證據,但未通報家防與家防中心協助訪查。
黃國昌又問,「法官做了什麼事?」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說,因為沒有驗傷單、加害人筆錄等,黃國昌接著打斷道,「各個單位今天要到衛環委員會來報告,基本的事實都還沒有掌握清楚,大家在備詢台上面踢皮球,我老實跟大家講,很難看、非常難看、非常難看,一群官員在上面踢皮球,司法院說沒有,警方說有,所以誰在說謊?」
他隨後問,保護令多久要核發?案件辦理期限多久?鍾宗霖表示,2個月,本件是暫時保護令,實際核發日是7月28日,坦言超過期限;黃國昌痛批,該院7月16日向司法法制委員會提出很多精進作為,「都已經被打了,結果保護令處理超過2個月、超過辦案期限」,鍾宗霖允諾1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包括怎麼處理、誰負責等。

綠委黃捷批:剩下的(家暴)高風險份子就不用處理嗎?
衛福部統計,核發保護令後,8成加害人未再施暴。民進黨立委黃捷直言,「難道剩下的高風險份子就不用處理嗎?」衛福部長邱泰源說,先保護到一定程度,作法上第一個是加強刑事司法的拘束力,第二是網絡共同落實維護被害者安全,尤其相關成員要提高敏感度。
黃捷又指出,新北土城的案件中,就是因為警方在移送過程中,未將加害者的暴力史完整提供給檢察官導致縱放;至於第一線警察系統,如果連家庭暴力資料庫都沒辦法完整提供給地檢署,又如何能依此判定是否予以羈押?
警政署副署長廖美鈴說,目前整個防治網絡是共用婦幼案件資料庫的,但只有家防官才有權限查閱,如果進一步放寬權限,可能有不當查詢的情形,不過目前正研擬,未來由家防官整理過去的紀錄,再提供給地檢署,整個系統的權限開放,預計8月15日由衛福部召開相關會議。

此外,今天有多位立委提到電子監控相關議題,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問,警政、社政單位是否有足夠的人力和資源可以監控?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說,家暴防治屬於網絡工作,並非單一部會能夠完成,將來如要實施電子監控也並非全面,應該做危險分級、分流管理,整體網絡需要再進一步討論;警政署副署長廖美鈴說,需要看屆時有多少對象需要列入。
林淑芬說,如果要依據量能可負擔性分級,這樣會本末倒置,如果依照加害者風險程度分級,依照每年違反家庭暴力罪、違反保護令罪者,或是沒有犯罪但一開始風險就很高,這樣的人數會很多;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表示,將來如要實施確實會涉及人力、設備、經費等量能,現行的科技監控是用於防逃,後續仍需由衛福部召開相關會議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