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地訓練遇車禍 兩學童重傷搶救
中央社報導,據悉,受傷的兩名少年分別為12歲的楊姓少年與11歲的彭姓男童,兩人為萬榮國小的學長學弟。彭姓男童為鄉內的田徑選手,平時均在萬榮國小進行訓練,近期因碰上萬里溪堰塞湖黃色警戒、場地封閉,兩人才轉往明利國小進行自主訓練,不料在騎車途中遭遇這起車禍。
警消接獲通報趕抵現場,因兩名學童傷勢極為嚴峻,緊急送往台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後,隨即轉送花蓮慈濟醫院搶救。
家屬痛心指出,彭姓男童肋骨斷裂達8根並伴隨嚴重內出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插管觀察;楊姓少年則是內臟受損,已緊急開刀搶救,兩人尚未脫離險境。
拒酒測放人 警坦承程序不周延
事故發生後,肇事陳男當場拒絕配合酒精檢測,警方依法開單舉發後,在現場進行身體平衡檢測與問答,便讓陳男直接回家。
此舉引發彭姓男童家屬強烈憤慨,痛批陳男身為公所約聘人員,在堰塞湖黃色警戒期間,竟疑似在上班時間酒駕撞人,更質疑警方第一時間未採取強制酒測,縱容現行犯離去。
對此,鳳林警分局長劉玉祥回應表示,事發當下陳男自稱前一天有飲酒,擔心體內仍有酒精殘留因而拒絕酒測。分局事後發現處置不當,緊急向花蓮地檢署聲請鑑定許可書,並於昨晚9時許重回陳男住所將其帶往醫院抽血檢測。雖然抽血結果並未驗出酒精反應,但警方仍依公共危險罪將陳男移送法辦。
劉玉祥坦言,第一線同仁在處理程序上「確實不夠周延」,分局內部已展開調查,若確認同仁有行政疏失將依規定予以懲處。
萬榮公所譴責酒駕拒測:絕不護短
針對此案,萬榮鄉公所今日召開記者會並發表聲明,向受傷學童及家屬表達最深的歉意。公所澄清,肇事的33歲陳姓男子為短期行政助理,聘期自今年5月底至11月底,車禍發生時間約在中午12時至13時之間,屬於員工的「中午休息時間」,並非在執行公務。
萬榮鄉公所發聲明表示:「對於涉案人員拒絕酒測之行為,本所予以最嚴厲譴責。任何酒後駕車、拒絕酒測等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之違法行為,本所絕不護短,並支持警方及司法機關依法究辦。」
萬榮鄉公所強調,今日上午已緊急召開約用人員考核會議,將依相關規定從嚴議處。而該名涉案員工也已於昨晚主動致電公所,表達協議離職的意願。公所承諾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承擔起後續關懷受傷家屬的責任,同時全面檢討內部管理與法治教育,避免類似憾事再度發生。
知新聞關心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