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昨下午一點半召開記者會宣布偵結起訴鄭文燦等11人,由於鄭文燦和行賄的台塑總管理處前執行副總侯水文、重劃會主委廖俊松、兒子廖力廷、同案被告廖家興等5人在押,檢方也同步提訊5人送交院方召開移審接押庭,不過因起訴書多達10萬字,相關卷證資料龐大,法官閱卷後,直到晚間9時30分才開庭。
詭異的是,此案為貪污案,法官卻罕見裁定不公開審理,歷經4小時庭訊後,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侯水文205萬元、廖俊松110萬元、廖家興60萬、廖力廷2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並禁止對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
鄭文燦直到清晨近5時才辦保完畢,他離開法院前,先到廁所換上家人準備的西裝外套,清晨5時2分離開桃園地院返家,全程不發一語,或許因整夜沒睡,鄭文燦看來目光略顯呆滯、神情憔悴,身形明顯瘦了一大圈,粗估體重減少10公斤以上,髮型稍亂,不如以往俐落。
檢方偵辦鄭文燦涉貪案,7月5日對他發動搜索約談,並向法院聲押,但法院開庭首次裁定裁定500萬元交保,讓他意氣風發地燦笑走出法院,不過檢方抗告,歷經高院兩度發回,桃園地院第3度召開羈押庭,才於7月11日將他收押禁見,讓他在看守所關押48天,桃檢昨偵結起訴,認定他收賄500萬元、600萬元非法政治獻金,住處臥室的保冷袋還搜出678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收賄起訴,求刑12年,另案偵辦他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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