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羈押 懲戒委員會依法難以裁決
郭志南在貼文中點出,陳菁徽所指的包括「媒體報導曝光後,相關懲戒程序才『被迫』啟動?」以及「何建忠的社工師證照至今仍未被撤銷?」,這兩個問題應該回到法律規定來看,而不能用政治語言包裝。
郭志南表示,因當事人被收押,導致懲戒委員會無法要求當事人陳述意見,而無法做出撤銷社工師證照的決議。再者,根據社工師懲戒及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第14條規定,「社會工作師懲戒委員會會議於決議書發送前,對外不公開;與會人員對於討論事項、會議內容及決議,均應予保密。」
法律明訂不得對外說明 不是「蓋牌」
針對立委未查法規就大動作的指控,郭志南貼文回應:「是法律規定懲戒委員會現在什麼都不能說!不是懲戒委員會要蓋牌,是法律規定懲戒委員會什麼都不能說啊!」
這篇貼文引發網友熱議,有人留言指出,「就是利用一般民眾根本分不清楚程序來造謠」,也有網友說:「幕僚只要用心就能查明,但充滿政治算計就會選擇忽略」。郭志南表示:「真的氣死耶。(立委)都不看法規的。」
郭志南在貼文最後強調,希望陳委員團隊要給委員正確的資訊,在政治攻防之外,好好查一下法規,「別辱罵完全依照規定在執行的高雄市社工師懲戒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