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信良收賄900萬起訴!助三地集團喬光電案場 檢斥「視司法於無物」求法院重判
【記者王志弘/高雄報導】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涉佃西重劃案,一審遭判13年徒刑,日前再捲入光電弊案,遭橋頭地檢查出涉向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收賄900萬元,護航案場加速通過。檢方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起訴,斥郭「視司法於無物」,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指出,郭信良2021年底至2022年間得知鍾嘉村欲在將軍區籌設魚電共生大型案場,毛遂自薦爭取合作,由郭擔任負責人的公司協助辦理該案場籌設許可申請事宜,雙方2022年8月簽約。
檢方表示,三地能源自身有申設光電案場能力,無須委外辦理,但見郭信良為前議長、現任議員,對南市府有相當影響力,可加速南市府審查程序甚或減少補正流程,達到盡早開始售電營利等事宜,因此同意與郭簽約合作。

檢方查出,2024年初,因光電案場的申請進度受阻,加上郭信良積欠營造公司朱姓男子債務,郭便向鍾嘉村引薦朱某承作將軍案場的土木、機電工程,雙方謀議以假工程掩護,約定以回填土方、整地工程款的名義支付1500萬元,但僅600萬元用於工程,900萬元餘款則為賄款,其中500萬元由郭信良親自簽收,以換取郭未來持續運用影響力關切案場進度。
起訴書表示,郭信良收賄當天,即指使服務處主任通知市府農業局漁業科科長及承辦人,要求3天後前往服務處,由郭信良當面向公務員催辦此案。在持續關切下,將軍案場的農業設施容許等申請,於隔月(2024年4月)便順利通過。

檢方批,郭信良身為民意代表卻不思為民謀取福,犯下《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仍矢口否認,飾詞狡辯,態度不佳,偵訊期間恰好歷經佃西案起訴、宣判,足認並無悔意,視司法於無物,請法官予從重量刑。交付賄賂的2名被告鍾嘉村、朱男於偵查中均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也遭起訴並建請各予量處適當之刑。
推薦新聞五星主廚齊聚花蓮義煮!日做2000份暖心便當 921受災戶也來了:有能力就幫忙
檢方另查出案外案,承作工程的朱男得知工程款僅600萬元,為壓縮成本、賺取利潤,竟夥同環保業者李姓男子在案場回填營建混合廢棄物,2人另涉《廢棄物清理法》一併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