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判17年!原告鍾小平讚法官「捉大放小」 游淑慧喊話蔣市府硬起來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今下午一審宣判,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和背信等罪判柯文哲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曾被柯妻陳佩琪批評「到死都不會忘記」的告發人國民黨市議員鍾小平與游淑慧,今天都對判決做出回應。
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遭判13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2罪分判2年、3年6月;背信罪判2年6月,應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並宣告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
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北市議員應曉薇15年6月、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4年6月、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2年、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6年6月、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1年3月、柯競總會計師端木正1年、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2年4月、應曉薇辦公室助理吳順民無罪、 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無罪。可上訴。
鍾小平:判決法外施仁 守住法律公平性
中央社報導,針對判決結果,京華城案告發人之一的鍾小平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該案審判長素來風評優良,且法律不外乎人情,這次判決守住法律公平性同時也是「捉大放小」。
鍾小平認為,柯文哲因收賄遭判刑13年、應曉薇亦遭重判,顯見法律的嚴正;但在共犯部分,李文宗原本面臨17年重刑改為具體求刑4年,彭振聲則獲判緩刑。他分析,「法官可能是考量彭振聲當時受到柯文哲的壓迫,這判決是『法外施仁』」
游淑慧批鼎越「緩兵之計」 促北市府下最後通牒
另名告發人游淑慧透過群組發布文字訊息表示,京華城案一審判決結果已出爐,對於鼎越去年4月承諾放棄20%容積獎勵,不應再有法律或程序的模糊空間。
游淑慧說,鼎越先前稱配合取消容積獎勵,但目前仍在等待補件。補件淪為規避責任、觀望判決的緩兵之計,呼籲業者應誠信履行承諾,履行放棄20%容獎承諾。
游淑慧表示,台北市長蔣萬安要展現行政魄力不應採取被動等待的消極立場,北市都發局應對鼎越下達最後通牒並設定補件完成的明確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