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審法官國井恒志指出:「袴田巖經過非人道審問才被起訴,調查人員又捏造證據讓他被定罪,冤獄中約33年是以死囚身分被關押,精神、肉體均承受極大的痛苦。」同意辯護律師團提出的,以刑事補償法上限、1天1萬2500日圓(約2744台幣)的代價,賠償袴田巖的冤獄歲月。
數十年來為了還弟弟清白不斷奔走的袴田秀子,在得知法院決定給予弟弟2億日圓補償金後,不斷表示「太好了、太好了」。
袴田巖辯護律師團事務局長小川秀世今天(3/25)在記者會上表示:「因為搜查機關捏造證據才會被判死刑,理所當然要獲得最高額補償金。袴田巖至今仍有長年拘禁的後遺症,這筆錢只能稍微彌補他受到的苦難,國家對他犯下的過錯,2億日圓根本不夠賠。」
律師團表示,為了追究靜岡縣檢警違法搜查的責任,計劃另外提起訴訟,要求靜岡縣和日本政府為袴田巖冤獄給予國家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