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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揭露性侵被害人身分 台大教授葉丙成遭開罰5萬元

出版時間:2025/12/23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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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丙成因揭露性侵害被害人的身分,被台北市社會局開罰5萬元。資料照。陳卓邦攝 zoomin
葉丙成因揭露性侵害被害人的身分,被台北市社會局開罰5萬元。資料照。陳卓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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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教育部前政務次長、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涉嫌揭露性平事件當事人個資,雖然先前教育部性平會調查認定,沒有違反《性平法》,但今(23)日台北市社會局證實,葉丙成因揭露性侵害被害人的身分,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被開罰5萬元。

時任教育部政次的葉丙成,今年4月時在社群媒體發文,談及台大的一起性平案,但卻疑似因發文的圖片內容處理不妥,而揭露當事人個資,當事人表達不滿後,葉丙成仍不道歉、刪文,後續范雲、林宜瑾、陳秀寶等7位民進黨立委,聯名發出聲明,要求教育部將他送性平會調查,後來葉丙成刪文道歉。

後續教育部性平會調查,認定葉丙成的行為不適用《性平法》保密義務規定,也沒有違反《性平法》「運用不對等之權利與地位,對被害人有足以影響其受教權」的情況。不過,雖然性平調查認定不違法,葉丙成仍請辭次長職務,返回台大任教。

今天傳出,葉丙成因揭露性平事件當事人姓名,而遭行政機關開罰,對此,台北市社會局證實,葉丙成因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當中,第16條第4項規定,被處以5萬元罰鍰。

葉丙成因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被開罰5萬元。資料照。王良博攝 zoomin
葉丙成因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被開罰5萬元。資料照。王良博攝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6條第4項,是規範除了特殊情況,否則任何人都不能以媒體或其他方法,公開或揭露性侵害被害人的姓名,以及其他能夠識別身分的資訊。

針對因揭露性侵害被害人的身分,而遭開罰,記者今晚致電葉丙成,但他未接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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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丙成 # 性侵害 # 性平 #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