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兇前預排發文 自比荊軻、廖添丁、白米炸彈
曾男於案發當天下午2時許在診間行兇,遭醫院保全壓制後,被警察帶到警局應訊,傍晚5時許,他的臉書出現預先排程發布的貼文,內容為「中國有荊軻,台灣有廖添丁與白米炸彈客」,強調「沒正義就沒有和平」,並稱同年8月21日江漢聲獲判無罪確定後,他陷入自我毀滅的循環,還批評判江漢聲無罪的法官「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因此決定仿效廖添丁「替天行道」。
他在文中強調,刻意挑選醫療資源充足的醫院犯案,且攻擊江的泌尿器官,並非選擇其他更具殺傷力的部位,因此「沒有殺人犯意」,且強調自己行為表面是醫療暴力與報復,但實際上是以「非文明抗命方式」吸引大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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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起訴殺人未遂 法官改依傷害罪輕判
檢方起訴曾男觸犯殺人未遂罪,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曾男供稱犯案動機是因為江漢聲涉及掏空輔大校產案獲判無罪確定,心生不滿,新北地院認為他並無殺人犯意,而是觸犯《刑法》傷害罪、《醫療法》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從重依傷害罪論處。
一審認為曾男以「謀求輿論關注」為藉口,對江漢聲持刀相向,除了傷害江漢聲,更造成醫療從業人員心生恐慌,惶惶不安,對醫病關係造成不良影響,審酌他坦承犯行但未能獲得江漢聲諒解,原本就讀輔大,因故轉學又休學,主要生活經濟來源是家教薪水及父母提供生活費,一審今年5月依傷害罪將他判刑1年6月。
假裝病患偷襲揮刀
一審判決指出,曾男於2025年10月底,在臉書預先寫下「本人必須預先聲明,基於下述之理由,無對江漢聲殺人之主觀犯意...」等內容,並以不詳APP軟體設定於同年11月11日下午5時刊登,並預先掛號江漢聲的門診。
11月11日下午2時許,曾男以掛號病患身分進入輔大醫院204號診間,江漢聲為他診察完畢後,洗手而背對曾男,不料曾男突然大喊:「我不是來看病的,我看你不爽很久了。」並掏出美工刀朝江漢聲下半身揮砍,江漢聲轉身徒手抵抗,曾男仍持續持刀攻擊,造成江漢聲右腕約6公分撕裂傷、左前臂淺裂傷、左腹壁擦挫傷等傷害。江漢聲受傷後逃離診間,曾男將手中美工刀朝江漢聲丟射但未擊中,隨即被保全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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