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8月針對本市流動攤販、行動餐車、傳統市場供應之即食食品進行抽驗,依性質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及邦克列酸,共計抽驗49件即食食品,檢驗結果1件青草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2%。
不符合規定的青草茶來自大稻埕80年老字號「姚德和青草號」,複抽檢出腸桿菌科:170 CFU/mL(標準:10 CFU/mL),超標16倍。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同法第48條第8款之規定,處分製造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提醒食品業者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品質衛生、人員衛生等,從業人員應重視個人衛生及定期體檢,注重手部清潔消毒,若有傷口則需妥適包紮處理,並戴上不透水手套。
消費者購買即食食品,應選擇商譽良好、販售場所整潔衛生的店家,購買食品時注意色澤及氣味是否正常,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以避免常溫下細菌過度滋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