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讓65歲以上且綜合所得稅率20%以下長者健保費由中央全額補助。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日(10/27)被追問是否「副署」,他表示,若修法合憲合法,行政院沒有不副署的空間,但該修法「程序不合、實體不究」,如果沒有依照憲法跟預算法的程序來完成的話,就不要問副不副署。
石崇良今日出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前受訪指出本次修法存在兩大問題,第一,真正弱勢的長者在修法過程中被忽略,特別是原本《老福法》授權法規中,針對無力負擔者涵蓋了收入在最低生活費「1.5 至 2.5 倍」的弱勢長者,但本次修法過程卻將這群人忽略。
第二個問題是違反《健保法》核心精神,石崇良強調,健保制度核心為「量能負擔」,針對弱勢者固然給予照顧,但並非依特定年齡層或特定身分給予齊頭式的健保免繳設計,本次修法的兩大問題應該審慎地去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