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報導指出,有一名罹患罕見疾病「早發性癲癇腦病變第53型」的幼童,因國內未引進合用的抗癲癇液劑藥物,家屬一度只能依醫囑將成人錠劑切成8份使用,後續雖嘗試透過專案進口取得藥物,卻因涉及管制藥品規範及進口限制,歷經近半年跨國尋藥,才終於從瑞士取得所需藥物。
石崇良今天下午出席「2026超高齡行動高峰會」,會前接受媒體聯時表示,罕病患者的用藥跟一般人不一樣,因為市場規模較小,經常是沒有藥商特別代理進口,因此在法規上儘量予以鬆綁,也就是只要用藥經國民健康署「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認定為罕藥,就可以在不需要台灣藥證的前提下,以專案進口方式輸入。
研議平行審查 縮短罕病取藥時間
不過,過去這類專案進口藥品,都需要由病人提出需求後,經食品藥物管理署給予專案進口的輸入許可,然後再經過中央健康保險署審議。石崇良坦言,一連串程序下來,確實發現當中存有一些障礙,已要求國健署、食藥署與健保署進行內部檢討,研議讓相關審查程序平行進行,縮短患者取得藥物的時間。
石崇良進一步指出,這個案子使用到的是管制藥品,管理上更為嚴格,在程序上確實也有能夠檢討之處,且因為涉及管制藥品相關法規,會一併檢討,務必讓罕病孩子或病人,能盡快地使用到所需藥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