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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記取921教訓!監院糾正經部活動斷層分類 地礦中心:已不再區分第一、二類

出版時間:2025/12/1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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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配圖。吳珍儀攝 zoomin
經濟部配圖。吳珍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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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元駿/台北報導】針對監察院18日糾正活動斷層分類一事,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今天回應,第一類與第二類活動斷層皆是距今約10萬年以來曾活動過、未來可能再度活動的斷層,已在今年修正民國110年活動斷層分布圖、不再區分兩者,避免文字解讀誤會而誤用。

監委糾正經濟部活動斷層分類誤導民眾

監察委員田秋堇、林盛豐1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經濟部未記取921地震教訓,直言經濟部的活動斷層分類造成災防體系嚴重誤導,並提到活動斷層第一類、第二類的分類方式是台灣獨創,經查車籠埔斷層長年被列為第二類活動斷層,民國88年竟引發「921集集大地震」,造成2415人死亡、1萬多人受傷。

監委提到,經濟部在110年公告的「台灣活動斷層分布圖」,仍然僅說明第一類、第二類的年代分類意義,完全沒有「斷層分類與地震潛勢無關,且風險均相同」等警語,造成行政機關與民眾誤解,經濟部應儘速檢討。

地礦中心台灣活動斷層分布圖。取自經濟部 zoomin
地礦中心台灣活動斷層分布圖。取自經濟部

今年10月已不再分類 將持續檢討精進

地礦中心表示,就監察院指正除檢討精進外,也在114年10月起,台灣活動斷層分布圖已不再分類,所有斷層統一顏色及圖例。

地礦中心說明,過去第一類與第二類活動斷層分類,僅是目前可以取得斷層最近一次活動歷史的證據;第二類活動斷層沒有較不重要或較不危險的意涵,若取得更年輕的斷層活動年代證據,第二類活動斷層也會改為第一類活動斷層。

地礦中心表示,110年版台灣活動斷層分布圖公開後,已於111年透過公函、官網以及新聞稿加強說明,明確指出分類並非等同地震潛勢或危險度高低,第二類活動斷層未來也有活動風險。

地礦中心指出,未來檢討更新活動斷層分布圖,將發函至相關部會、縣市政府與技師公會等,加強說明活動斷層分布圖的使用與資料限制,並主動強化與地方政府、學術研究機構、專業團體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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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 # 經濟部 # 地礦中心 # 活動斷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