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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竊密案4/27宣判!2內鬼工程師避重就輕恐串證 再延押2月

台積電竊密案工程師陳力銘(左)、陳韋傑(右)。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台積電竊密案工程師陳力銘(左)、陳韋傑(右)。資料照。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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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積電(2330)內鬼竊密案已辯論終結,將於4月27日上午11時宣判,智慧財產商業法院先後羈押主嫌陳力銘等4名工程師,其中吳秉駿、戈一平2人已於2月間獲准各以300萬、2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須配戴電子腳鐶、每天持個案手機自拍報到。智財法院今裁定陳力銘、陳韋傑2人延長羈押2個月。

陳力銘、陳韋傑延押理由

裁定指出,陳力銘、陳韋傑2人犯罪嫌疑重大,本案雖已於3月26日審結,並定於4月27日宣判,但考量陳韋傑否認違反《國家安全法》犯行,且關於所涉犯罪情節、手段之供詞,前後所述不一,並對犯罪細節避重就輕,於判決確定前,仍有可能需要比對相關電磁紀錄及陳力銘及其他證人、被告陳述內容,若陳力銘、陳韋傑2人有機會相互勾串或湮滅證據,可能使案情陷於混沌不明,羈押原因仍存在。

此外,陳力銘、陳韋傑2人所涉犯罪,不僅已損及企業利益,並可能危及產業競爭力及國家經濟發展,為確保日後審判及刑罰執行程序得以順利進行,仍有繼續羈押必要,因此裁定陳力銘自4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配偶、直系血親、旁系血親二親等除外)。陳韋傑自4月8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配偶、直系血親除外)。

台積電不只2奈米機密被竊

高檢署先前起訴指出,陳力銘曾擔任台積電12廠的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至台積電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公司行銷部門任職,為替東京威力公司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多次找仍在台積電擔任工程師的吳秉駿、戈一平協助,利用昔日同事情誼,央請他們提供業務上可接觸到的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檔案或營業秘密,供陳男拍攝重製後,以利東京威力公司檢討改善蝕刻機台表現,爭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台的資格。

台積電發現有異,內部調查後向高檢署提告,高檢署於2025年8月依違反《國安法》起訴陳力銘和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分別求刑14年、9年、7年。

台積電洩密案工程師陳力銘。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台積電洩密案工程師陳力銘。資料照。林林攝
台積電洩密案內鬼工程師吳秉駿(右)、戈一平(左) 。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台積電洩密案內鬼工程師吳秉駿(右)、戈一平(左) 。資料照。林林攝

東京威力科創女主管涉滅證

檢調持續追查發現,陳力銘除找吳秉駿、戈一平提供台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等機密,另找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請他提供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的營業秘密資料。

不只如此,陳力銘等人犯行曝光後,東京威力科創的主管盧怡尹,竟將陳力銘上傳的檔案刪除,涉嫌滅證。

高檢署進而於2025年11月10日指揮調查局新竹市調處發動搜索,並約談訊問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複訊後將他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東京威力科創女主管盧怡尹(中,丁牧群攝)到智慧財產商業法院出庭。資料照 zoomin
東京威力科創女主管盧怡尹(中,丁牧群攝)到智慧財產商業法院出庭。資料照
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涉嫌竊密外洩,遭智財法院裁定續押。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涉嫌竊密外洩,遭智財法院裁定續押。資料照。林林攝

高檢署先前表示,陳力銘看到檢方提出相關事證後,供出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也是共犯,助檢調順利查獲,因此1月5日依《國安法》追加起訴陳力銘,求刑7年;工程師陳韋傑未完全坦承犯行,態度欠佳,起訴求刑8年8月。

至於東京威力科創女主管盧怡尹(案發後已離職),涉嫌在案發後緊急刪除陳力銘上傳的台積電機密檔案,妨害刑事案件調查,且盧女犯後否認犯行,遭起訴求處1年徒刑。東京威力科創則因配合調查,提供檢察官要求的相關事證,高檢署求處罰金2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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