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避免下個馬太鞍憾事!李鴻源喊設「災防總署」 消防署:應考量必要性

出版時間:2025/10/03 16:04
政治 黨政要聞
蘇柏銓 文章
馬太鞍洪災重創花蓮縣光復鄉。李柏毅攝 zoomin
馬太鞍洪災重創花蓮縣光復鄉。李柏毅攝
分享 分享 連結 APP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迄今10天,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日前表示,面對複合式災難,應成立防災總署因應。不過消防署則表示,災時應變到災後重建,無法由單一萬能機關取代,現行《災防法》融合美、日體系優點,成立災防總署應考量設置必要性、人力預算跟國家財政負擔等,從長計議。

李鴻源近期受訪時提到,他2011年行政院組織改造時,就呼籲成立災防總署,他說一條馬太鞍溪,就兩個部三個署管理,所有災害都是複合式,不是一個部可以處理,目前在法規和政府組織運作有些問題,應回歸專業。

對於李鴻源提出設立防災總署,消防署向《知新聞》表示,無論單一型或複合災害,從事前預防、災時應變到災後復原重建,均涉及相關部會權責,無法由單一萬能機關取代,中央災害防救組織的功能任務,側重在統籌、協調、整合中央與地方相關機關。

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陳卓邦攝 zoomin
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陳卓邦攝

消防署說,現行災害防救法所建構之災害防救體制,已融入適合國情之美國與日本體系優點,中央層級有政策平臺「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協調平臺「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及專責幕僚作業單位「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相關部會職司災害之減災、整備、應變與復原工作;地方政府也成立相對應組織,構成綿密且分工明確之架構,運作順暢。

消防署表示,災防法設計的災害架構是「災因管理機制」,如第3條規定,依災害類別不同分別律定各該管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分工權責,並從災害預防、整備、應變及復原重建,落實防救災一元化。我國近年遭遇風災、震災等襲擊,即依此架構運作,得以迅速控制災情,救災能量一次到位,充分發揮政府一體效能。

馬太鞍洪災募款一周內破5億。林林攝 zoomin
馬太鞍洪災募款一周內破5億。林林攝

消防署也強調,美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署(FEMA)」為全職2萬多人,預算約331億美元的龐大災害防救專責組織,另設有10個地區分署,平時協助地方政府整備能量,災時擔任中央資源投入窗口,角色著重指揮、協調與協助,大部分執行仍由各州負責。此與我國建構的災害防救機制「中央支援協調、地方負責執行」的模式,並無太大差異。

消防署說,李鴻源建議參酌FEMA組織架構,成立部會層級的「防災總署」一節,仍應須考量設置必要性、人力預算及國家財政負擔等相關因素,從長計議。

花蓮光復馬太鞍洪災第三垃圾暫置場。李柏毅攝 zoomin
花蓮光復馬太鞍洪災第三垃圾暫置場。李柏毅攝

下載知新聞APP

⭐️ 即刻下載《知新聞》App!免費!

# 馬太鞍溪堰塞湖 # 李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