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裁定指出,柯文哲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3月26日判決各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合議庭認為,現階段2人逃亡以規避後續可能刑罰及沒收犯罪所得的風險已提升,且2人都具有在境外生活的資力與能力,有相當理由足認2人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2人自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配戴電子腳鐶8個月。
對此,柯文哲今受訪時表示,現在腳上還掛著電子腳鐶,「我也不曉得目的是什麼?柯文哲會逃亡嗎?」他認為,自己要是逃亡,民進黨就會開香檳慶祝,因為民眾黨就完了,但他不可能逃亡,要對支持者有交代。
柯文哲更說,「我很清楚我沒有做錯事情」,最後還用他貪污民眾黨200萬判刑17年,更嗆聲,「賴清德請不要說你沒有干預司法,在你手下司法變成政治工具,你實在是有夠不要臉,我再掛下去⋯我就把賴清德三個字刻在上面(電子腳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