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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9人國安案 香港法院將於2/9判刑

出版時間:2026/02/06 12:55
國際 寰宇要聞
張翠蘭 文章
圖為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中)2021年2月9日抵達香港終審法院聆訊。美聯社 zoomin
圖為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中)2021年2月9日抵達香港終審法院聆訊。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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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等3家公司違反國安法一案,法官將於2月9日判刑。

根據香港司法機構今天公開的訊息,這起案件將於9日上午10時判刑,估計需時60分鐘,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主理;這起案件從審訊到求情,一直由高院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於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被控的公司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智英又因為捲入「重光團隊」和「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的案件,被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去年12月15日,法官判定黎智英及3家公司的罪名成立。

連同黎智英,這起國安案件共有9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其他8名被告為「重光團隊」的李宇軒和陳梓華,以及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即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及楊清奇,同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罪。

上述8人先後於2021年和2022年認罪,當時法官裁定,待黎智英的審訊結束後一併判刑。

根據國安法,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處以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據報導,黎智英的代表大律師早前在庭上求情時,指他年老多病,有高血壓、糖尿病、下肢肌肉發炎和視網膜靜脈阻塞,還押期間,體重也下降,希望法庭考慮到黎智英已年屆78歲,囚禁的每一天,令他更走近生命盡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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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 # 黎智英 # 香港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