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洪災淤泥將再利用!600萬噸復育農田 私有地土砂可「自鏟自銷」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流後,夾帶大量泥砂土石沖入光復鄉街道和屋宅。經由「鏟子超人」志工及大型機具清淤後,這些龐大的淤泥土石將進入去化利用階段。中央災區總協調官季連成今(12)日在記者會中表示,目前淤泥臨時堆置量約13萬公噸。中央前進協調所副總協調官李孟諺補充解釋,私有地範圍內土砂,若自認有價值想自行處理,須自行鏟挖,找到販售對象。
📌 本文摘要重點 (這是什麼?)
砂土進行全盤優化、去化後再利用
季連成指出,原先堆置的6個場地中,包括糖廠旁、加油站旁等2堆置場已清空,移往北富村、東富村,後續會將堆置集中在遠離市區人口密集處。這些砂土未來會進行全盤的優化、去化,將垃圾與砂土分離,再讓砂土做有價值的運用。由於淤泥土質良好,環境部已評估其分類後再利用的可能性,例如可作為輕質骨材、預拌土壤材料、高強度土壤、肥料或建築填料等。

600萬公噸農田淤土具經濟價值 河川疏濬砂石將採「標售」處理
除了街道淤泥,第二部分的清淤重點是覆蓋在農田上的淤土,總量高達600萬公噸。季連成指出,此土砂幾乎都是河裡面的細緻砂土,非常有經濟價值。這部分的淤土將在後續重建與農田復育階段時,通盤考量其運用方式。
至於馬太鞍溪疏濬的河砂將如何處置,經濟部水利署說明,疏濬河砂目前暫置在馬太鞍溪北側,預計今年底會疏濬100萬方,後續將會以標售方式來處理。為擴大疏濬量,水利署已在馬太鞍溪上游劃定範圍,開放第一類、第二類砂石業者前往採取,原則上底價是「1方10元」,希望藉此加速疏濬量能,讓民間業者共同參與,增加通洪能力。

建築用砂需「粗顆粒」 民眾私土需自鏟自銷
中央前進協調所副總協調官李孟諺補充解釋,若要能再利用或作為建築之用的砂石,通常需要較粗顆粒的砂。
至於有民眾私人土地範圍內的土砂,若自認有價值想自行處理,李孟諺表示,就必須自行鏟挖,還要找到販售對象,一般民眾較不會這樣處置。此舉也暗示了災區淤泥的去化利用將主要由政府主導,進行統一的分類和再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