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預告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讓具教師證的非營利幼兒園教師與公幼教保員,薪資比照公幼教師,但後續引發諸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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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幼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部分聲音認為教保員不應比照教師薪資,甚至以教師甄試的難度,質疑教保員憑什麼領得一樣多,但教師的努力值得肯定,教保員的專業與付出也不應被忽略。
全幼產說,尊重教師透過師資培育、資格檢定及教師甄試取得資格與職缺的努力,也認同教師甄試具有選才功能,但考取正式教師職缺,是否就足以成為教保員待遇必須較低的理由,應提出具體的制度依據,尤其對已取得教師證、具備相應師資培育背景及教師資格的教保員而言,專業養成不應因任職職稱不同而被忽略。
全幼產強調,教保員實際從事教學、班級經營、幼兒照顧及相關行政工作,部分人員也承擔園主任職務,待遇制度應回到實際工作、專業資格與責任檢視,而非先以身分劃分高低。
全幼產以一份高雄地區115學年度針對教保員的調查說明,全幼產說,在256份「教保員主要負責的業務範圍」回覆中,63.3%以教學為主、偶爾支援行政,其中負責3至5歲混齡班者占28.1%,2歲專班者占35.2%,另有19.9%主要負責行政、偶爾入班協助,此外有16.8%採教學與行政分時段分工,至於是否兼任園主任,14.5%表示有兼任。
全幼產強調,調查顯示,教保員工作樣態多元,這份調查提醒,不能只憑職稱或片面印象,認定教保員只是協助角色。
此外,全幼產說,公幼教保員的待遇與工作條件,直接影響職缺的吸引力,目前部分公幼代理教保員招募困難,偏鄉情況尤其嚴峻,代表制度必須改善。
全幼產也指出,近年幼兒園不當對待幼兒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幼兒安全與受教權需要完善制度、充足人力、合理工作條件及專業支持,提高薪資無法單獨解決所有問題,但合理待遇是吸引人才、穩定人力的重要一環,呼籲停止以考試門檻、職務身分或資格差異,否定同業的專業與付出,教師與教保員應彼此合作,而不是透過貶低同業來維護自身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