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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簽了! USTR事實清單全文一次看

台美官員2月12日在華府正式簽署《對等貿易協定》,自左起為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貿易代表格里爾、美國在台協會(AIT)執行理事藍鶯、我駐美代表俞大㵢、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取自USTR的X平台 zoomin
台美官員2月12日在華府正式簽署《對等貿易協定》,自左起為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貿易代表格里爾、美國在台協會(AIT)執行理事藍鶯、我駐美代表俞大㵢、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取自USTR的X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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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張翠蘭/綜合外電】美國與台灣於美東時間周四(2/12)簽署《對等貿易協定》,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並發布事實清單(Fact Sheet),說明關鍵條款內容。事實清單最後寫道,在這份《對等貿易協定》生效前,雙方將完成各自的國內程序,包括台灣須將此協定送交立法院審議。

📌 本文摘要重點

(AI 摘要說明)
1 台灣承諾開放99%關稅壁壘,涵蓋汽車、農產品等,並取消多項非關稅壁壘。
2 協定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勞動標準與環境保護,並禁止進口強迫勞動商品。
3 台灣承諾擴大採購美國商品,預計2025-2029年採購金額844億美元(約2.65兆元台幣)。

USTR於官網發布資訊,宣布美國在台協會(AIT)2月12日在華盛頓總部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聲明指出,該協定將強化美台經貿關係,惠及雙方,並透過大幅降低關稅、取消非關稅壁壘、增加對關鍵產業和產品的投資與採購,促進美國製造業的顯著擴張和成長。

聲明又指,該協定體現美台關係的重要性,也反映雙方致力於增加雙邊投資和經貿機會、深化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確保供應鏈韌性以及共同促進穩定與繁榮的決心。

USTR以「突破性條款」(GROUNDBREAKING TERMS)來形容此協定,並羅列關鍵條款包括:

▲大幅降稅、全面開放或降低美國工農業品關稅壁壘:

台灣同意向對美國取消或降低99%的關稅壁壘,並將為美國工業產品出口提供優惠市場准入,其中工業產品包括汽車及零件、化學品、海鮮、機械、保健品、電器產品、金屬和礦產品。在農產品則包括包括園藝產品、小麥、牛肉及牛肉製品、乳製品、豬肉及豬肉製品、羊肉、堅果、寵物食品、番茄醬和花生。

▲消除非關稅壁壘,加速美國工農業進入台灣市場:

台灣承諾解決長期存在、影響美國汽車、醫療器材和藥品出口的非關稅壁壘。對於美國車輛而言,台灣將取消數量限制,並接受符合美國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和排放標準的美國車輛進入台灣,無須額外要求。台灣也將接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批准的美國製造醫療器材和藥品進入台灣市場,免除額外進口要求。台灣也將確保其醫療體系中,醫療器材和藥品報銷及報銷清單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取消美國農產品出口的非關稅壁壘:

台灣方面承諾解決並消除美國農產品出口的非關稅壁壘,包括牛肉、豬肉、家禽和加工用馬鈴薯。台灣方面也將與美方合作,完成野牛肉進入台灣的監管程序。

▲地理標示(GI)與市場進入:

台灣承諾制定突破性條款,以保障依賴通用名稱的美國乳酪和肉類生產商,目前及未來所享有的的市場准入;包括確保市場准入不會僅僅因為使用某些起司和肉類名稱而受到限制。台灣也承諾在地理標示(Geographical Indication,GI)保護方面,制定嚴格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標準,並確保美國產品能夠繼續使用過去曾被不公平納入地理標示保護的名稱。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和執行:

台灣承諾,將透過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以及優先打擊智慧財產權盜竊行為,以嘉惠美國創新者和創造者。相關作法包括與主要國際智慧財產權條約的標準接軌。

▲提升勞動標準:

台美雙方承認保護國際公認的勞動權利的重要性。台灣將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生產的商品,並加強對商業漁船勞動者權利的保護,解決部分行業收取仲介費的問題,禁止扣留工人身分證明文件,並加強勞動法的執行力度。雙方也將繼續推動其他改革,以強化台灣勞工在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的保障。

▲加強環境保護:

台灣承諾繼續採取並維持高水準的環境保護措施,並有效執行環境法律,包括採取措施促進資源節約型經濟發展,以及打擊非法伐木、漁業補貼、非法捕撈和非法野生動物貿易等行為。

▲應對公共企業和補貼:

台灣承諾,除了為實現合法公共服務目標、扶植中小型企業或維護其基本安全利益的情況,不會向其生產商品的公營企業提供非商業性援助或以其他方式補貼。

▲推動貿易便利化和良好法規實務:

台美雙方擁有共同價值觀,並承諾致力在良好法規實務、海關和貿易便利化、標準和技術法規,以及服務和數位貿易方面,採取類似做法。

▲促進互利投資:

雙方有意營造最佳環境,促進和便利跨國投資。美方將酌情考慮與美國私部門合作夥伴合作,在符合適用法律的前提下,支持對台灣關鍵領域的投資融資。雙方亦注意到美國在台協會(AIT)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於2026年1月15日簽署的諒解備忘錄(MOU),其中台灣承諾與美國合作建立產業園區和產業聚落,以幫助美國大幅提升在關鍵高科技領域的國內產能。

該備忘錄設想,台灣企業將在台灣方面的財政支持下,大幅增加對美國半導體供應鏈、電子製造服務(包括人工智慧應用)、能源及其他領域的投資。該諒解備忘錄也確認,美方將在對台灣半導體及半導體製造設備的《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款調查中,考慮到台灣與美國的經濟和國家安全契合度以及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給予台灣在關稅和其他救濟措施方面的優惠待遇;其他若干232條款調查中,也將給予台灣優惠待遇。

▲提升供應鏈韌性:

雙方承諾加強合作,以實現提升供應鏈韌性的共同目標,並將持續推動敲定打擊逃稅行為的承諾。

▲加強經濟安全協調:

雙方承諾加強經濟和國家安全合作,以提升供應鏈韌性。相關作為將包括確保國際採購義務,僅惠及已做出相同承諾的國家。

▲增加美國產品採購:

雙方承諾合作確保安全、可靠和多元化的供應來源。台灣計劃在2025年至2029年期間,長期擴大對美國重要商品的採購,包括價值444億美元的液化天然氣和原油、價值152億美元的民用飛機和引擎,以及價值252億美元的電力設備、電網、材料、發電機、倉儲設施、船舶設備、煉鋼設備和其他設備。

後續程序

事實清單最後寫道,在這份《對等貿易協定》生效前,雙方將完成各自的國內程序,包括台灣須將《對等貿易協定》送交立法院審議。

鑑於台灣方面承諾採取實際措施推動更牢固、更對等的貿易關係,美方承諾降低對原產自台灣的商品之關稅,將適用「最惠國待遇」(MFN)稅率、或15%關稅稅率中較高者。

美國也指出,根據2025年9月5日第14346號行政命令《修改互惠關稅範圍並建立貿易和安全協定實施程序》附件「對同盟夥伴潛在關稅調整」所列商品(經修訂),部分商品將不適用對等關稅。

2024年,美台雙邊貨物及服務貿易額超過185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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