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全民公費打新冠疫苗!今年秋冬限10類人 6-49歲得自費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全民公費接種新冠疫苗走入歷史!疾病管制署今日(6/27)宣布,國際接種建議由「普遍接種策略」轉為「風險族群導向策略」,2025年秋冬公費新冠疫苗接種對象不再為「年滿6個月以上所有民眾」,調整為10類對象,6歲到49歲無重症或非高風險族群須自費接種新冠疫苗。

結核病、失能、精神病及失智症可公費
我國於2022年7月21日開放「6個月-5歲嬰幼兒」接種新冠疫苗,開啟全民公費接種新冠疫苗時代,因應國際接種建議由「普遍接種策略」轉為「風險族群導向策略」。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6月12日會議決議,2025年秋冬公費新冠疫苗接種對象不再為「年滿6個月以上所有民眾」,調整為以下10類對象,分成兩階段開打。
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說明,時隔三年首度調整公費新冠疫苗接種對象,主因每年新冠疫情造成的中重症死亡持續下降,衛福部最新公布的2024年國人十大死因,新冠肺炎下降到第14位。過去幾年,世界衛生組織、歐洲、英國、日本、南韓都已經陸續把普遍接種策略改以高風險族群為接種對象。
第一階段於10月1日開打,接種對象共計9類,(1) 65歲以上長者 (2) 55歲以上原住民 (3)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4) 孕婦 (5)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6)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7)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8) 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9) 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括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者(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精神疾病及失智症患者。失能包含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包括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

公費新冠疫苗不納入國小以上學生
第二階段於11月1日開打,接種對象為 (10) 50至64歲無高風險成人。疾管署表示,第(1)到(7)類對象和第(10)類對象均與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完全相同,第(8)和(9)類與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略有差異,公費新冠疫苗將不納入國小以上學生,其「幼兒」依風險年齡定義為「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公費新冠疫苗之「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除完全包括公費流感疫苗之「具有潛在疾病者」外,依據國際新冠重症高風險因子研究實證,另納入結核病、失能、精神疾病及失智症患者。

6-49歲健康民眾9月底前仍可打公費
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2025年秋冬公費新冠疫苗預計採購約307萬劑,包括莫德納LP.8.1疫苗約277萬劑(含約227萬劑單劑型供12歲以上使用、50萬劑多劑型供6個月至11歲使用)與Novavax JN.1疫苗30萬劑(12歲以上適用)。
目前新冠JN.1疫苗(莫德納)剩餘約288萬劑將持續提供年滿6個月以上全民接種至其屆效日9月30日為止,羅一鈞建議,未納入2025年秋冬新冠疫苗接種對象的6-49歲健康民眾仍可考慮在9月30日前接種莫德納JN.1疫苗。
疾管署已請莫德納公司評估進口自費新冠疫苗,以供應民眾自費接種需求,Novavax則因尚未取得JN.1疫苗藥品許可證,將由疾管署專案進口、無法轉作自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