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24日起對全球開徵10%關稅 這些品項除外
【編譯陳怡妏/綜合外電、中央社】美國最高法院周五(2/20)裁定總統川普去年對各國開徵對等關稅無效後,氣噗噗的川普隨即援引1974年頒布的貿易法第122條,簽署公告對各國改徵10%進口關稅,自美東時間2月24日凌晨起生效,為期150天,可經國會批准後延長。
根據白宮發出的事實清單,美國將對進口商品徵收10%暫時性關稅。不過,由於美國經濟需求,新關稅將不適用某些特定產品,包括特定關鍵礦產;用於貨幣與金、銀條的金屬;能源及能源產品;特定農產品,包括牛肉、番茄與柳橙;藥品及藥物成分;特定電子產品;客車、特定輕型卡車、特定中型與重型車輛、巴士,及相關特定零件;特定航太產品等,以及目前或未來將課徵232條款關稅的所有商品及其零件。
對於媒體問及川普政府已和其他國家達成的貿易協議是否仍有效,川普表示,其中許多仍有效,有些儘管會失效,但仍將被其他關稅取代。他未提供進一步說明。
川普強調,美國正啟動多項301條款及其他調查,以保護美國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的侵害。而所有根據232條款徵收的關稅及現有301條款關稅將維持不變。
台美於2月12日簽署對等貿易協定,確立美國對台灣的對等關稅15%不疊加及232關稅最優惠。台灣輸美工業產品有逾7成屬於232條款產品項目,包括半導體及其衍生品、汽車零組件及木材家具、航空零組件的鋼鐵鋁成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