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管署長顏旭明涉背信30萬元交保 環境部拔官!調為非主管職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署長顏旭明涉及公務背信,昨(13)日遭檢調偵訊,後續以30萬元交保。環境部今(14)日表示,為維持司法調查公正性,並讓當事人專心面對訴訟程序,即日起將顏旭明調整為非主管職務,環管署長一職由環境部常務次長沈志修代理。
台中地檢署昨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前往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執行搜索,並通知顏旭明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顏旭明涉犯公務背信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針對顏旭明被台中地檢署約談並諭知交保,環境部今天表示,對此高度重視,並秉持「透明、守法」原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
環境部說,已明確要求環管署相關同仁,務必完整提供司法機關所需的各項事證及說明,協助調查單位儘速釐清事實真相,以維護公務體系的廉潔與聲譽。
環境部也說,為維持司法調查公正性,並讓當事人專心面對訴訟程序,環境部已依職權完成人事調整,即日起將顏旭明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至於代理環管署長的人選,環境部說明,環管署業務繁重,且正值汛期防災關鍵時刻,署長職務由環境部常務次長沈志修代理。
環境部重申清廉是公務員最基本的職業倫理,也是政府施政的根基,本案將視司法調查結果依法處理,絕不寬貸。
環境部強調,未來將持續強化內部廉政督導機制,要求全體同仁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不負社會大眾對環境部專業、廉潔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