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障廣大投資大眾及街口電支用戶權益,街口金科特嚴正聲明與澄清如下:
一、 本案強制執行程序仍處於極早期,距離實際拍賣程序極為遙遠,街口電支的股權與營運完全不受影響:
按強制執行法的規定,股權強制執行須歷經扣押、鑑價、詢價、核定底價、公告及拍賣等諸多繁複司法程序。目前僅完成扣押程序,且本公司已依法提起相關救濟,該執行程序之合法性存有重大爭議。
泰山公司竟於司法程序尚未明朗、拍賣程序根本尚未啟動之際,逕行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宣稱將「參與拍賣投標」,顯刻意製造股權即將易手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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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不僅嚴重誤導投資大眾,恐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意圖影響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更違反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中有關資訊揭露應確實、不得流於臆測的規範,本公司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二、 本案基礎訴訟及假執行程序的代表權合法性存在重大爭議,泰山公司強行執行顯屬違法:泰山對本公司提起之返還投資款民事訴訟,現於高等法院審理中,根本尚未定讞。尤有甚者,本案訴訟及假執行程序,泰山更換經營權的股東會已被高院認定違法,泰山公司現任董事長劉偉龍強行進行訴訟及假執行的代表權合法性,目前正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另案審理中。
換言之,泰山公司以扣押街口電支股份之假執行基礎,在法律上具有高度被撤銷的違法風險。泰山公司明知此項重大法律瑕疵,卻仍召開記者會宣稱將參與此可能自始違法之假執行程序,實有惡意誤導市場、藉此操縱或炒作泰山公司股價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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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公司已依法採取全面救濟手段,街口電支用戶權益、資金安全及日常營運不受任何影響:
針對泰山公司上述違法之訴訟及假執行行為,已向高等法院及台北地方法院依法提起各項救濟程序,目前均由司法機關審理中。在司法機關作成最終裁決前,本公司持有街口電支之股權及控制權不受任何影響。街口電支作為國內電子支付龍頭,資金撥付、系統運作、用戶權益及日常營運均受到金管會嚴格監管,與本件訴訟爭議毫無關聯。
四、 泰山公司「一面毀約、一面喊買」之行為嚴重違背商業常理,建請主管機關嚴查其是否涉嫌操縱股價與內線交易:兩造前已簽署合法之投資契約,泰山本可依約合法取得本公司股份並參與營運。詎料,泰山公司一方面於訴訟中惡意毀約,聲稱不願投資街口集團並要求返還款項;另一方面卻又召開記者會,宣稱將透過拍賣程序重新取得街口電支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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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一面毀約、一面喊買」之矛盾行徑,完全違背一般商業常理與誠信原則,顯見其真實動機並非基於健全公司治理或投資評估,而意圖藉由媒體炒作,影響市場秩序。本公司嚴正呼籲金管會及交易所,應立即介入並密切監控泰山股價異動,嚴查其是否涉嫌操縱股價或散布流言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重大違法情事,以維護證券市場之公平與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