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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盈隆稱「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牽強 內政部回擊:與過去案例標準一致

中選會新任主委游盈隆。葉志明攝 zoomin
中選會新任主委游盈隆。葉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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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針對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中選會新任主委游盈隆今(27)日表示,現階段用《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問題,實屬牽強,且具高度爭議性。對此,內政部回應,依法行政,從未改變立場,依《國籍法》第20條,欲擔任我國民選公職者,均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並於就職內一年內完成,過去包括李慶安、李明星等案例,與李貞秀案適用標準一致。

游盈隆27日出席「中選會新任委員任命及主任委員交接典禮」,針對陸配參政權爭議,他表示,李貞秀案絕對不是最後一個案例,除非我國《憲法》與相關法律做出妥適周延因應和修正,現階段用《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問題,實屬牽強,而且具高度爭議性,

針對陸配擔任民選公職資格議題,內政部表示,本部依法行政,從未改變立場,依《國籍法》第20條,欲擔任我國民選公職者,均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並於就職內一年內完成,過去包括李慶安、李明星等案例,與李貞秀案適用標準一致。

內政部強調,李貞秀女士未於今年2月3日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自始不具擔任我國立法委員資格,故本部已於4月24日函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刪除該會官網相關公告,及函請立法院秘書長刪除該院全球資訊網相關資料。

內政部指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例,按該國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法及反間諜法等規定,原中國大陸人民在未放棄該國國籍前,有配合該國情報單位要求提供情報義務,若未依法放棄,恐面臨國家忠誠義務衝突。

 

游盈隆:用《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問題,實屬牽強。葉志明攝 zoomin
游盈隆:用《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問題,實屬牽強。葉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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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盈隆 # 李貞秀 # 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