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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才開始!高中生騎微型電動二輪車自摔 頭部重創送醫不治

微型電動二輪車已納管,須掛牌、騎乘須佩戴安全帽。資料照示意圖,非高中生自摔電動車,李柏毅攝 zoomin
微型電動二輪車已納管,須掛牌、騎乘須佩戴安全帽。資料照示意圖,非高中生自摔電動車,李柏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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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花蓮縣4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6歲莊姓高中生與友人釣魚結束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返程途中,不明原因擦撞自行車道水泥護欄後自摔,頭部猛烈撞擊路緣石墩。警消獲報到場時,莊男已失去生命跡象(OHCA),經緊急送醫搶救約1小時後,仍因傷重宣告不治。詳細肇事原因正由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釣魚返程憾事 突偏向擦撞護欄自摔

中央社報導,警方初步調查指出,這名年約16歲的莊姓高中生,於4日下午與朋友相約前往壽豐鄉豐田地區釣魚。活動結束後,莊男獨自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沿著台9線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返程。不料,在行經鳳林段222公里處時,車輛突然因不明原因偏向右側,在擦撞自行車道的水泥護欄後當場失控自摔,導致其頭部直接撞上路緣石墩。

臉部重創顱內出血 搶救一小時仍不治

警消人員接獲民眾報案趕抵現場時,發現倒地的莊姓學生已呈現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的危急狀態。救護人員第一時間在現場為其施作CPR等急救措施,並迅速送往醫院搶救。然而,由於莊男臉部受到嚴重創傷,並疑似伴隨顱內出血,經過院方約1個小時的全力搶救,最終仍不幸宣告不治。

莊男獨自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不明原因右偏擦撞水泥護欄後失控自摔,頭部撞擊路緣石墩,最終宣告不治。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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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男獨自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不明原因右偏擦撞水泥護欄後失控自摔,頭部撞擊路緣石墩,最終宣告不治。讀者提供

同行友人目擊全程 警方調閱監視器釐清肇因

針對這起死亡事故,警方表示,車禍發生當時,莊男的同行友人正好騎乘機車在後方尾隨,全程目擊了事發經過,並確認現場並未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為了釐清確切的肇事原因與事發細節,鳳林警分局目前已擴大調閱附近路口的監視器畫面進行比對,全案正進一步調查中。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有規範。新北市交通大隊 zoomin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有規範。新北市交通大隊

微型電動二輪車已納管 須掛牌、騎乘佩戴安全帽

立院2022年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俗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明訂須掛牌還要投保強制責任險,2024年11月底正式上路。

「微型電動二輪車」是以往俗稱的「電動自行車」,和燃油動力車量不同,主要以電力為驅動動能,無腳踏板就能騎乘,最大行駛速度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須限制在40公斤以下,或是含電池在60公斤以下車重的兩輪車輛,需通過型式審驗合格,並領牌、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合法行駛。

雖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不需要駕照,但騎乘者須年滿14歲,且騎乘需配戴安全帽、不可載人、不可酒駕、毒駕,也不可擅自改車變更電子控制裝置與規格,騎乘時禁止行駛於人行道及市區自行車道。

微型電動二輪車沒有腳踏板、以電力驅動、時速25公里以下,不須駕照,14歲以上就能騎乘。資料照示意圖,非高中生自摔電動車,李柏毅攝 zoomin
微型電動二輪車沒有腳踏板、以電力驅動、時速25公里以下,不須駕照,14歲以上就能騎乘。資料照示意圖,非高中生自摔電動車,李柏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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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 # 微型電動二輪車 # 死亡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