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勞工董事涉A乘務費80萬!與女友遭搜索 列車上猥褻女同事判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鐵產業工會指控台鐵公司勞工董事吳長智涉嫌長期佔用台鐵宿舍,還詐領「乘務加給」費用約80萬元,日前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吳男。北檢認為吳長智涉詐乘務費,今指揮廉政署搜索吳男與謝姓女友住居所及辦公位置共6處所,並通知吳男、謝女2被告到案說明,晚間移送北檢複訊,釐清是否涉及詐欺、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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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被控佔用宿舍、A乘務費
台鐵產業工會4月29日到北檢控告吳長智,指稱吳男曾因強制猥褻女同事遭判刑,另涉藉由工會職務詐領「乘務加給」近80萬元,還長期違規佔用宿舍。
台鐵產業工會常務理事王傑當時指出,依據「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房舍使用管理要點」,員工若要申請多房間房舍,必須是已婚有配偶或與子女同住,且戶籍地離服務單位通勤距離須達100公里以上,且該距離內沒有自有住宅,但單身的吳長智卻住進多房型宿舍近10年,還違規私設車棚,但台鐵調查卻宣稱吳男「沒有濫用職權申請、沒有圖利」,令人詫異。
台鐵產業工會呼籲台鐵公司應要求吳長智立即搬離宿舍,並以居住地周邊租屋市價金額,向吳男追償違法佔用的房租、相關使用損耗費用、違法車棚拆除費用,台鐵另應徹查全台宿舍違法租用狀況,落實宿舍租用公平性。
另外,台鐵產業工會呼籲台鐵企業工會應召開監事會查帳,徹查吳長智擔任企業工會秘書期間,是否挪用工會公款私用,並應立即召開臨時代表大會,決議吳男接受調查期間應停權,若調查屬實應除名。
列車摸胸、強吻女同事 賠52萬被判刑
《知新聞》查閱司法院判決書系統,吳長智2003年2月擔任機務段技術助理時,在台鐵列車上趁乘客較少之際,尾隨一名車勤女服務員進入播音室,索要行動電話號碼遭拒後,突然伸手要摸女子腰間口袋,還從後方抓住她雙手,然後摸胸、強吻。
猥褻案審理期間,吳長智賠償52萬元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高等法院更一審2007年依強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2月又50日,得易科罰金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