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年6月上旬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法草案,針對毒駕致死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10年內再犯致死,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毒駕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重傷,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朝野黨團對於毒駕量刑,看法不一,從7月司法委員會審查、日前(28日)黨團協商都尋無共識,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今在立法院會聯手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再修正動議,並挾人數優勢三讀表決通過。
林楚茵:藍白應光明正大 而非臨時抽換版本
林楚茵斥,國民黨與民眾黨在院會表決前,突然拋出「沒有討論、沒有協商」的全新版本,民進黨立委直至表決前一刻才拿到條文,藍白陣營未給予各黨充分檢視、實質討論的時間,仗勢人數優勢強行表決,此等立法程序令人完全無法接受。
「支持加重刑責,不代表可以黑箱突襲、跳過審議。」林楚茵指出,民進黨支持的是由行政院提出、歷經委員會嚴謹審查及朝野協商凝聚共識的版本,該版本提高刑責之際,仍兼顧刑度比例、罪責相當原則與司法實務運作。
林楚茵抨擊,刑法修法事關重大,絕不能將嚴肅的法律課題淪為政黨間競相加碼的政治表態。打擊毒駕犯罪、守護用路人安全,需要嚴謹完備的法律,更需要負責任且禁得起檢驗的立法程序。
林說,藍白陣營若真心防制毒駕,應光明正大,讓社會與法界專業充分檢驗不同修法版本,而非表決當天臨時抽換版本、強逼國會與全民買單。她重申,民進黨嚴懲毒駕的立場始終堅定,但國會多數不該成為破壞民主審議的武器;在野黨應當尊重正當立法程序,真正為國家法治健全、立法品質負起責任。
藍白今日三讀通過的版本,明定毒駕致死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重傷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而10年內毒駕再犯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10年內再犯致重傷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
藍白突丟新版本 不到半小時就表決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譴責,綠委未參與毒駕修法表決是「縱容毒駕」,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駁斥,國民黨明知各方提案內容,卻把民進黨團對立法程序及條文內容的質疑,抹黑成縱容犯罪,是嚴重扭曲事實、惡意栽贓!
莊瑞雄還原,國民黨、民眾黨今天中午12點33分才共同提出再修正動議,13點就開始表決,中間僅隔27分鐘,再修正動議內容與28日朝野協商的版本不同,他反問,涉及人民生死的刑法修正,從提出到開始表決只有27分鐘,「請問國民黨,這個版本究竟何時逐項討論過?犯罪構成要件、刑度及適用上的爭議,又何時釐清過?」
莊瑞雄:不能用政治帽子取代法律討論
莊指出審查時序,7月22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未進入逐條審查,條文被保留送院會;10月28日黨團協商,也未就各項條文進行實質討論,「62個草案是提案數量,不是討論品質」,參加28日協商,不等於替今日中午臨時才提出的版本背書。涉及刑法重大修正,尤其納入死刑,更應釐清犯罪構成要件、故意與過失的區別、刑度是否符合罪責,以及法院如何適用,這是立法院應負起的責任。
莊瑞雄也說,民進黨立委李坤城提出毒駕最高死刑的版本,足以戳破國民黨抹黑民進黨「縱容毒駕」之詞,「難道只要不接受藍白的版本,就是縱容犯罪?」國會多數不能把自己的版本當成正義唯一標準,更不能用政治帽子取代法律討論。
莊瑞雄認為,每一起毒駕傷亡,背後都是一個家庭難以彌補的傷痛,民進黨對嚴懲毒駕的立場沒有模糊空間。每條人命都珍貴,所以立法更不能草率,藍白應該交代,為什麼12點33分提出的版本,13點就急著表決,而不是迴避程序爭議,再把質疑的人抹黑成縱容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