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精選|「持有」電子煙免罰成毒駕漏洞 政院拍板修法:最重罰10萬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近年毒駕事件頻傳,許多家庭因此破碎。當中的重大隱憂在於,毒駕份子吸食含依托咪酯的「喪屍煙彈」,就是以目前禁止的電子煙作為載具,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坦言,現行《菸害防制法》確實有漏洞,將啟動修法。行政院會6月4日拍板修法方向,將「持有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納入修法重點,規劃未來除得依法沒入外,並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罰鍰。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未來「持有」電子煙最高開罰10萬元並直接沒入,製造、輸入與販售除了行政罰鍰,增加1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菸害防制法》新法2023年3月22日正式上路,距離前一次修正已相隔15年。本次修正的一大重點,包括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外,並公告加熱菸等指定菸品在製造、輸入前,應通過衛福部的健康風險評估,必要的組合元件也必須併同送審。
然而,修法進程卻遠不及電子煙等新類型菸草產品陸續出現的速度。雖目前電子煙屬於禁止品項,但前一次修法的管制範圍卻漏了「持有」的罰則,更滋長其載具成為犯罪的溫床,許多成癮者將其混入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導致毒駕事件頻傳。
《菸防法》將修法 持有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最重罰10萬
石崇良宣示《菸防法》修法3大重點
過去《菸防法》僅處分「使用」電子煙,石崇良說,未來「持有」電子煙載具(組合元件)也會禁止,違規持有電子煙除沒入產品外,將處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罰鍰。
此外,過去對於電子煙製造、輸入、販售僅採取行政罰,石崇良表示,參考新加坡、泰國、越南、澳洲等國做法,未來加入「刑法」,增加1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從源頭杜絕供應鏈。
加重平台業者責任 發現就立刻下架
石崇良進一步指出,目前許多電子煙販售通路,都是透過社群媒體或自架網站,目前直接販售行為已經納入刑法責任,但應加重平台業者責任,平台業者要主動管理,嚴禁電子煙上架販售。
他說,衛福部跟數發部已經建立機制,運用AI巡查網路,一旦發現就必須立刻下架,未來入法之後,執行上可以更確實,以上是三個主要修法重點。
民團籲:持有、沒入、銷毀 需同時進行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目前《菸害防制法》只禁「抽」電子煙而不禁「持有」,學生把菸油丟掉,老師把電子煙載具沒收,抽屜多達50個,卻沒辦法罰學生,所以關鍵在「持有、沒入、銷毀」這三件事情必須同時做,否則年輕人會覺得只要不抽,帶在身上也罰不到。
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常偽裝於電子煙、煙彈或其他產品中,並透過網路、社群及同儕接觸青少年,教育部針對新興毒品不易即時辨識的特性,刻正研議納入唾液篩檢,作為早期風險辨識的輔助工具,最快9月上路。
稽查違規樣態 輸入指定菸品或其必要組合元件 最多
除了警方取締毒駕外,地方衛生單位也在實體與網路通路啟動稽查。根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中央與地方政府衛生局查處電子煙、加熱菸」成果表最新統計,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共稽查36萬2334家件次,並以違反《菸防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中,禁止輸入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或其必要組合元件為最多,共裁處4495家件數。
《菸防法》2023年修正後 裁處逾1.7萬件
今年1月至4月,總稽查家件數為8萬6325件,違規樣態最多的,同樣是違反《菸防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輸入),共裁處家件數517件;其次為違反第15條第2項所規範,不得使用類菸品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共裁處家件數260件。
進一步檢視自2023年3月22日《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後,統計至2026年4月30日電子煙與加熱菸稽查狀況,總稽查104萬餘家件次,裁處1萬788件(電子煙3539件、加熱菸7249件),總裁罰金額約9.2億元。另外,對於個人於違法場域,或使用非法電子煙或加熱菸,裁處的2235件,金額為404萬元。
依托咪酯半衰期極短 僅約2-3小時
除了查緝,檢驗也是大工程。台大法醫所所長翁德怡撰文指出,依托咪酯的半衰期極短,僅約2至3小時,只要拖延時間,檢驗結果就可能由陽轉陰,而國內現行法定檢出閾值過於寬鬆,食藥署應重新擬定檢驗標準。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則說,「要不要遏止毒駕」從不是只靠食藥署,實驗室負責的是後端確認,重點還是第一線執法的警察人員,在臨檢時有沒有辦法查扣或進行後續行政處置,有沒有適當的工具,篩出駕駛是否有疑似施用毒品。事實上,目前已有依托咪酯快篩供第一線員警使用。
食藥署:已加速辦理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實驗室認證
現行依托咪酯類閾值訂為50ng/ml,是衛生福利部2024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認證審議會,依申請認證的檢驗機構提交的檢驗分析確效資料共同研議訂定而得。王德原表示,這是參考科學、臨床和實務上經驗,再由專家委員共同討論得出,再由食藥署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告,不是不能調整,但需要視其必要性而定。
食藥署表示,已加速辦理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實驗室認證。到今年4月已認證20家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其中17家機構已可受理39項新興毒品尿液檢驗、15家機構可進行依托咪酯類尿液檢驗,檢驗量已達每月至少7300件,依托咪酯類檢驗可達每月3000件以上。
遭查獲毒駕者 衛福部補助戒癮治療
此外,衛福部心理健康司也責成各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與所轄警察機關合作,針對遭警查獲毒駕者,鼓勵個案主動諮詢毒防中心,並於個案同意下,轉介至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各衛生局已指定藥癮治療機構155家,均可提供毒癮治療,也補助藥癮者每人每年3萬5000元的藥癮治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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