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致人傷亡、累犯擬終身吊銷駕照 沒入車輛「每犯1次罰鍰累加9萬」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國內毒駕問題惡化,去年毒駕案多達8019件,法務部、內政部、衛福部、交通部今在行政院會提出毒駕防制報告,共同提出14項作為,全力緝毒、嚴懲毒駕,確保國人生命安全,維護社會治安。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近期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屢傳釀禍,行政院已跨部會檢視當前毒品及毒駕防制作為,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3大面向,提出14項作為。
「源頭嚇阻」有5項措施。包括:依托咪酯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請法務部儘速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第二,增訂製造、運輸、販賣、供應電子煙者,課以刑責。
第三,「持有」電子煙者納入行政罰,並增訂沒入規定,請衛福部儘速修正「菸害防制法」。第四,加強網路社群電子煙廣告的屏蔽措施,違者加重罰則,也請數發部特別加強源頭管理。第五,加強國際緝毒合作,提升攔毒外海成效,請臺高檢署統合六大緝毒系統,持續加強查緝各類毒品及溯源偵辦工作,從源頭阻絕毒品。
「強化查緝」方面有3項措施,包括研議將唾液篩檢入法,以及加大檢驗量能;強化校園毒品防制工作,請教育部依辨識風險、阻斷來源、即時處遇、精準輔導等4個作法,以唾液快篩輔助現行尿篩方式,推動校園反毒及防制電子煙的各項輔導措施;及加強邊境扣押電子煙,請財政部嚴密查緝,如有查獲立即移送裁處。
「重懲毒駕」方面則有6項措施。卓榮泰說明,提高毒駕法定刑度,請法務部儘速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吊銷毒駕者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致人重傷、死亡或2次毒駕者,「終身吊銷駕照。」
第三、四項措施,毒駕累犯罰鍰加9萬,按次累計加罰,第3次毒駕罰鍰無上限。並且課予同車乘客責任,罰鍰6千元至1萬5千元。
除此,毒駕遭吊銷駕照期間,若無照駕駛或無照毒駕都會加重處罰;以及毒駕車輛不問所有人,一律直接沒入,請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遏止毒駕犯罪。
卓榮泰表示,政府絕對會以毒駕零容忍的態度嚴厲執法,此次涉及5項以上的法令修正,請各相關部會以最快速度完成法制修正、落實配套,務必讓法律、政策及執法面相輔相成。
卓呼籲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共同打擊犯罪,以達到抑制毒駕及防堵毒品,實現無毒家園、無毒校園、安全健康的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