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部分條文業於114年12月19日修正公布,正式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本次更名是為了精準反映費用的實際用途,讓民眾清楚這筆款項是專款專用於公路養護、道路修建及安全管理,除了更名其他都不變,各車輛應徵費額都依既有排氣量對應費額徵收。
局長林福山表示,115年7月份是公路養管費更名後首次自用汽車及機車開徵養管費,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徵收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費額,各區監理所陸續寄發的繳費通知單,外觀僅有抬頭與收費項目全面改印為新名稱,其餘繳納金額、繳費時間與繳費管道皆與以往完全相同,請車主依原規定金額安心繳納;不過使用銀行繳款,因銀行更名需要時間較長,少部分可能還是換會顯示舊稱「汽燃費」。
林福山說明,汽車有兩個稅費,交通部主管的汽燃費,財政部為牌照稅;汽燃費徵收分兩類,營業汽車每季開徵、自用汽車與機車為每年7月1日,適逢7月1日即將到來,這次開徵通知書,汽車、機車合併一起寄發,包含1339萬張通知書(平信)、電子繳款68.9萬,總計17407.9萬封通知。
目前官方通知管道除傳統紙本繳費通知單外,亦包含簡訊及電子繳款單,為推廣新政並嚴防詐騙,公路局特別邀請家喻戶曉的八點檔男星江宏恩拍攝30秒宣導廣告,以加強宣導成效。
林福山提醒,公路局發送之監理簡訊短碼專屬為「111」,官方網站唯一認明「https://www.mvdis.gov.tw/」,提醒民眾遵循「三不原則」不點擊來路不明連結、不在可疑網址輸入個資、不下載來源不明APP。若接獲可疑訊息,請立即撥打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免費電話0800-231-035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