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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貿易法院裁定「10%全球性關稅」違法 經貿辦:效力僅限原告

美貿易法院裁定「10%全球性關稅」違法 經貿辦:效力僅限原告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美國總統川普「對等關稅」措施被美最高法院裁定違法後,改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徵收全球10%關稅且疊加MFN稅率,作為暫時性手段。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IT)7日裁定,開徵關稅理由不符規定,違法。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表示,此效力僅適用於本案原告中之兩家進口商Burlap and Barrel公司及Basic Fun公司,與有自行進口行為的華盛頓州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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